网上对于公务员的报酬众说纷纭,一些人都认为公务员是靠纳税人养活的,他们的社保缴费,都是运用掌握的权限为自己谋取私利。都是用国家财政补贴的钱按照300%档次缴养老保险,所以养老金高,特别不公平。
首先声明一点,我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机关退休职工。不会故意为他们说话,只是从什么是国家财政补贴的角度,从公务员的工资,养老保险缴费是不是靠国家财政补贴的发的这一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公务员绝对不可能违法全部按照300%档次缴养老保险。而是同样必须按照社保法的有关规定,工作单位按照公务员应发工资的16%缴费,个人按照8%缴费的。而应发工资超过工作当地缴费基数的工资收入3倍以上的公务员,才会按照300%的档次缴费。应发工资低于当地缴费基数60%的时候,也会按照60%的档次缴费 。而工资收入在当地缴费基数的60~300的公务员,就只能按照应发工资的规定比例上缴养老保险了。
很多抱怨养老金不公平的人,虽然承认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高所以养老金高。但就是认为单位的缴费就是属于用国家出钱补贴的钱为公务员缴费,所以缴费的时候就不公平,造成了养老金的不公平。
公务员的工资,社保缴费确实都是国家拨款下发,但国家财政拨款和国家财政补贴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拨款是国家财政正常的开支,而补贴是正常开支以外国家财政额外再多给的钱。公务员的工资就是财政拨款发的。财政拨款,主要针对的是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行政单位。

而财政补贴又是另外一回事。财政补贴主要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补贴。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工业,农业,以及居民生活等各个方面。

财政拨款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补贴是针对企业,职工,居民。把国家正常的财政拨款,当成是财政补贴,是很多人产生严重的不公平感的重要原因。
按照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都必须强制为自己单位的职工发工资,缴养老保险,个人也必须缴费参保。国家各个省份,各个政府管理部门依法为单位工作人员发工资,缴社保的时候,地方政府各部门代表的并不是国家,而是用人单位。
国家和国家机关的具体各部门并不是一回事。很多人都应该知道,国家颁发有一部《行政诉讼法》。如果公民对于国家某个地方政府部门的处罚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谓的*告官民**,就是指这样的行政诉讼。这时候依法与公民对簿公堂的并不是国家,而是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的国家机关单位。就是某个部门确实违法行政,公民打官司胜诉,也只是对于具体部门的胜诉,而不是对于国家的胜诉。违法行政的也只是具体的部门,不能够说是国家违法。把国家和具体的个别地方政府行政部门混为一谈,会使很多人产生错误的认识。
分不清楚国家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用人单位的区别。把国家财政拨款给各部门用人单位必须的正常开支的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当成是国家财政的补贴,是社会上很多人对于公务员的收入,缴费,养老金觉得不公平,意见很大的主要原因。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轨双**制,特别是丧葬费,抚恤金方面的不公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确实需要国家采取坚决措施,缩小*轨双**制造成的不公平现象。丧葬费,抚恤金与企业职工的巨大差距。也不是用“多缴多得”的社保法能够完全解释清楚的。确实有用国家财政补贴的钱为公务员谋福利的嫌疑。
至于真正的财政补贴,像现在农民的基础养老金;在缴养老保险的时候,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每年给予城乡居民和4050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补贴;今年城乡居民购买医疗保险的时候,国家补贴的610元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不够发养老金的时候以及个人医保缴费不够报销的时候国家财政拨款下发的兜底的钱。才是真正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的补贴。
请问一下,一些认为公务员是用国家财政补贴缴养老保险的人,公务员2014年以后个人账户的钱,是用自己的工资缴费的,是货真价实的个人缴费,这你们应该会承认吧?但公务员的工资也同样是国家财政拨款下发的。说国家财政拨款就是财政补贴。那么不就变成了2014年以后公务员也同样个人自己没有一分钱缴费,是用国家财政补贴的钱发工资,缴养老保险吗?这样的说法和认识明显自相矛盾和不符合事实的。公务员他们的工资和养老保险缴费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作薪酬应该得到的报酬。只不过是通过国家财政正常的拨款下发而已 。不是属于拿国家财政补贴的钱发工资,缴养老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