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一般情况下,民办大学倒闭后国家不会接手。因为民办大学的举办主体为民营企业或者私人,民办大学的各项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民办大学即使倒闭,国家在法理上和现实中均无法接手,既不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高等教育的相关要求。
众所周知,自从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方案以来,全国各地不少民办大学都停止办学了。
例如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京大南**学金陵学院、*疆新**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安徽长江职业学院、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等等。
这些民办高校均为近几年停止办学的典型代表。

虽然上述停止办学的民办大学有的办学水平很高,有的则属于一般的职业技术学院,但在他们做出停止办学的决定后,国家并没有直接接手。
只是部分独立学院选择停止办学转设之后,原来的母体学校承担了已经招录的学生的后续培养教育工作,在完成已经招录学生的毕业相关工作之后,这些独立学院均不复存在了。
由此可见,不管是独立学院还是其他民办大学,国家层面都不会直接出手来接盘。
之所以国家不会接盘这些民办大学,主要是基于以下2点原因:
第一,现有高等学校数量已经足够多,已经不再需要如此之多的民办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补充资源。
在20多年前,由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社会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国家大力鼓励支持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一时间成立了许多民办独立学院,掀起来一股民办高等教育的风潮。
但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资源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由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学生的报考需求,且国家经费已经足够承担起高校的办学需要,所以民办大学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自然就需要停止办学。

独立学院最高峰时期有320多所,占全国本科院校总数的四分之一,但由于转设的缘故和停止办学的因素影响,目前仅有160多所,相比最高峰已经折半。
这表明,在高等教育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的时候,独立学院这一独特的办学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的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只能加快转设。
第二,民办大学整体办学水平质量不高,国家接盘对于发展高等教育并无实质性意义。
从整体上来讲,民办大学的办学水平与公办大学的办学水平存在质的区别,因为民办大学更多地是追求经济效益而不是社会效益,对于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相对较低,由此导致民办大学的整体培养水平有待提升。
再者,由于民办大学缺乏相关部门的实际监管,在各方面规范发展上偏离高等教育的相关要求,致使相关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影响了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发展性,由此也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升。
对于国家而言,没有必要去接手这样的一所大学。与其接手民办大学,倒不如将资金投入高水平公办大学之中,反而还能起到积极作用。

因此,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现实中,国家都不会接手民办大学,在社会竞争的条件下,民办大学只能是适应社会竞争,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后自行做个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