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张杰谢娜夫妇否认6000万豪宅跳单,房产经纪人要业绩还是要证据?

2月7日,网名为“上海房地产观察”的用户发布了一条微博,称明星张杰、谢娜夫妇曾在购买上海思南公馆价值6000万的豪宅时出现“跳单”行为,并且当时被“跳单”的经纪人(化名H)将进行起诉。

2月8日,经多家媒体报道后,该事件冲上网络热搜,引发热议。同日,张杰、谢娜委托兰迪律师事务所发布律师声明,称H经纪人捏造事实,“跳单”“威胁”等信息涉嫌*谤诽**造谣。

反转?张杰谢娜夫妇否认6000万豪宅跳单,房产经纪人要业绩还是要证据?

图源:兰迪律师事务所LANDING

根据H经纪人爆料,其曾于2019年6月21、22两日两次带领张杰、谢娜夫妇看房,此后张谢夫妇以不喜欢为由表示不再购买。但H经纪人后续发现夫妇二人为了省去中介费,已与房东私下达成协议,最终购买了这套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的房产。据称,该房产面积341平,当时售价为6200万。H经纪人还表示,张谢夫妇曾“让律师来威胁我”,“我也问过其他律师,按照谢娜、张杰的人脉,大概率赢不了(官司)。”

反转?张杰谢娜夫妇否认6000万豪宅跳单,房产经纪人要业绩还是要证据?

图源:微博用户@上海房地产观察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有业内人士称,这套思南公馆东苑7号101室已于2019年12月14日网签,网签价格5920万元。此外,以上海市场常见的2%佣金比例计算,该套房源中介费用不菲,超过118万。在2021年11月1日打印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中,《国际金融报》记者关注到该房屋的权利人为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是谢娜名下企业。

反转?张杰谢娜夫妇否认6000万豪宅跳单,房产经纪人要业绩还是要证据?

图源:微博用户@上海房地产观察

目前,该事件仍在发酵中,暂无定论。

网友对于此事的看法也不尽相同,一些网友谴责“跳单”行为,认为社会中人人应当坚守契约精神,作为公众人物的张杰、谢娜夫妇更应以身作则;此外,还有网友认为中介是“坑”,中介费过高,让人没法不“跳单”。

根据北京西城法院,“跳单”行为亦称为“跳中介”,它是一个行业术语,主要存在于房产交易、居间服务领域,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中介公司按照协议履行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但是买卖双方或一方为了规避向中介支付中介费等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据了解,“跳单”行为不仅会让中介的付出得不到回报,也会增加房产交易的风险,如房屋产权问题、资金安全、物业纠纷等风险隐患。一旦产生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轻则“花钱买教训”,重则 “钱房两空”。实践中,不乏由此引发的居间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已经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禁止“跳单”行为。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H经纪人也表示,准备起诉房东和买家谢娜、张杰以及谢娜的母亲。

王玉臣律师指出,是否构成跳单,有一个核心的认定条件,那就是“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所以举证的时候要注意围绕两个核心:第一,利用了中介人所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比如看房子的相关记录,尤其是看房人签字的记录。再比如约看房,沟通房子情况的相关微信记录或录音。第二,绕开了中介人私下达成了交易。比如已经更名为购房人的产权登记记录。

知名地产分析师严跃进告诉记者,一些金额较大,尤其是豪宅的“跳单”行为确实较多,也容易受关注。这两年疫情期间,一线城市房屋交易市场中,尤其是类似上海市场中,豪宅交易明显增多。而此类豪宅属于老洋房的性质,价格不菲,相关的中介费或佣金费用也会比较高。从过去一些高端物业的交易情况看,“跳单”的形式非常简单,即以不再交易为由私下和房东接触。“跳单”是违法行为,从道义上说也是侵害了中介机构和人员的权益。作为公众人物,更需要在购房方面遵守合规性,否则得不偿失,也会因小失大。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中城委代理经纪部主任胡景晖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跳单”行为已经触及了行业底线。在美国,一些大型中介公司会由总部聘请律师团队为被“跳单”的经纪人进行法律维权,同时全国性和地方性的行业协会也会对其进行支持。在中国,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等行业协会也会坚决维护房地产中介行业及会员的合法正当权益。

某连锁中介的经纪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他十多年的从业经历来看,常见的“跳单”形式是买方在找经纪人看完房后,再通过其他公司签约,主要是为了谋求更低的中介费。但买方通过与卖房业主直接私下签约的情况非常少见。同时,该经纪人表示,按照严格程序来说,经纪人在带买方看房前都要与其签订《委托购房协议》,并且每次看房都要签《看房确认书》,这些都将是后期经纪人在面对“跳单”行为时的有力的维权证据。“但在现实情况下,见面就签订协议书往往很难促成交易,也难以取得买家信任,因此许多经纪人往往会在带看了多次房、到了上谈判桌的那一步才会让买家补签协议。”

该经纪人还表示,在面对“跳单”行为时,大多数房产经纪人都不会通过法律维权,一方面是因为维权成本高,打官司耗时耗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前期没有签署协议,证据不充分,胜诉的成功率低。(陈子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