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住建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暂停*载下**的公告
〔2023〕第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有关精神,我省将启用符合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为做好数据联调工作, 我厅决定自2023年6月21日起 , 停止使用“ 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电子证照*载下**功能 ; 自2023年6月29日9时起 ,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中 启用新版 电子证照*载下**功能。
已于6月8日18时前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请及时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载下**电子证照,以便经营使用。如未及时*载下**的,请将有关申请材料发送至专用邮箱jsszjtspc@163.com,我厅将出具有关情况说明。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6日

此前,江苏省住建厅暂停我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中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继续教育、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模块服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我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中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继续教育、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模块服务的通知
苏建函注册〔2023〕203号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我厅拟对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中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继续教育、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模块进行升级改造和业务系统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自2023年5月18日至5月29日 , 暂停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继续教育、延期复核、证书业务办理。
2.改造和迁移完成后,业务系统将于5月30日上线 。
3.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截止的, 其 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7月30日 。
4.请负责相关审核工作的地方管理部门在5月17日前完成系统内存量数据审核。
证书考核、继续教育联系人: 徐锋,刘钦燕; 联系电话:025-51868676。
延期复核、证书管理联系人:程静;联系电话:025-83666746。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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