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安庆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2020年第一季度,曝光如下:
违法未处理起数较多的运输企业
4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第一季度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开展督办整改的通知》:
2020年第一季度,客运企业所属车辆100辆以上,客运车辆违法率较高的企业有安庆市的“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安庆市客运分公司”违法率是23.08%;
危化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100辆以上,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率较高的有安庆市的“安庆市天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率是18.6%;
交通违法未处理较多的客运企业有安庆市的“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安庆市客运分公司”54起;
交通事故突出的安庆市亿安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3月13日,企业所属重型半挂牵引车皖H08804发生伤人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
4月15日上午,安庆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约谈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安庆市客运分公司、安庆市天福运输有限公司。
除上述企业外
截至4月20日
交通违法未处理较多的运输企业还有

2020年3月安庆高速公路超速车辆前10名

2020年第一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普法: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多发团雾高速公路路段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