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如想顺利入园,《出生医学证明》非常关键,在办理报名验证手续时必不可缺。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

(图片来源:上海本地宝)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方法
线下办理
根据上海长宁妇幼保健医院,传统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方式如下:
1. 确认宝宝姓名、填好上海市 《出生医学证明》申请须知 和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院结账单 。
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00;
3. 办理地点: 一楼出生证明办理窗口 ;
4. 准备资料:如非母亲本人来办理,受委托人必须持 母亲写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方能办理;
5. 换发、补发:去医务科咨询。
6. 详情请咨询:12345市民热线或全市助产机构(分娩的医院)、各街道派出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注意:
1. 姓名未确认,一律不发给出生证。
2. 当签收《出生医学证明》时,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正。
3. 《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4.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的,应当填写中文姓名。
5. 如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上户口地址与户口本上户口地址不一致,同时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公安机关将在系统收到申报户口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婴儿出生登记。对于申报信息不全、材料有误等特殊情形的,公安机关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对于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原因。
父母双方均为上海市家庭户籍 的还可选择线上办理! 一键搞定,24小时以内办好 !
2022年随着一网通办“出生一件事”的上线,只需一部手机,上海户籍家庭可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有家长表示,通过“随申办”小程序申办出生医学证明,网上填好 授权信息、分娩信息,系统会自动完成电子证照调取、资格验证 ,几分钟就完成申报好, 第二天上午 就拿到了出生医学证明,整个过程不到 24小时 。
线上办理
家长可实名登录“随申办”APP,选择 “出生一件事” 主题进行办理。
办理对象:
- 本市助产机构出生
- 父母双方均为 上海市家庭户籍
- 准备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户籍所在地未被冻结)
- 父母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
- 一周岁以内婚生婴儿和产妇。
办理流程:
1. 登录“随申办”APP,在查找栏输入“出生一件事”。



也可以在支付宝输入“出生一件事”,会直接跳转到“随申办”的“出生一件事”界面。



2. 点击“ 立即办理 ”,进入下一页面。输入 婴儿父亲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以及需要调用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电子证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请父亲至随申办APP中通过“ 亮证-发起授权 ”,来授权给母亲。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随申办官网)
注意:
1. 申请出生“一件事”联办后,可 携带婴儿父母亲身份证原件至分娩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也可 采取邮寄 的方式领取。
2.《出生医学证明 》已申领或出生超过1年的婴儿,暂不可申请 出生“一件事”联办。
那么,如果孩子 一周岁以后 , 出生证明需要补办 怎么办呢?
线下补办
根据政策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 遗失、被盗 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 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 向 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 申请补发。
其中, 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副页 ; 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 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 。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计划生育指导所)

办理地址:普陀区泸定路339号1楼大厅
办理时间:周二与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2:00-15:00
咨询电话:周一,周三,周五拨打32576336;周二,周四拨打32576332
补证须知:
(1996年之后出生)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应携带证件及材料:
1. 已报户口者:
1)由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2)小孩的户口簿
3)父母双方户口簿及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父、母)/护照(父、母)/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父、母)/
4)其他相关材料:
父母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 未报户口者
1)由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父、母)/护照(父、母)/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父、母)
3)其他相关材料:
父母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办理条件:
1. 正常婚姻情况下,由小孩的父亲或母亲到场办理。由父母以外的第三方人员代办的,还须持小孩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
2. 父母离异的由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到场办理。
3. 非婚生子女,原出生证上如有父母信息的,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办理。
注意:
家长在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明前请先咨询医院的有关部门。
其他常见问题
Q1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是否可更改原证信息,如娃姓名,父母证件信息等?
不可以。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应与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一致 。
Q2
《出生医学证明》能否涂改?
不可以!《出生医学证明》 严禁涂改 ,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Q3
《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信息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1. 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 外籍 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 中文或英文 。
2. 新生儿“出生地点”栏,依据新生儿出生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3.“医疗机构名称”栏,按 助产机构的全称 填写。其他情形的填写“/”
Q4
新生儿父母信息填写的要求?
1.“住址”栏填写新生儿父母户口地址或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有 特殊情形的外籍人员 可填写“/”。
2.“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的号码填写。
3. 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使用居民身份证。
Q5
领出生证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父母双方和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对于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相关材料应留存。
Q6
什么情况下无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
1. 无法提供 新生儿母亲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2.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且 无法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 等文件。
Q7
已拿到《出生医学证明》,想给娃换名字重办一张《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吗?
不可以。所以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信息来源:上海本地宝、松江中心医院、随申办、上海长宁妇幼保健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