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三四轮电动车的规定亲民吗 (句容电动车新政策)

句容关于电动三轮车的规定,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的通告

句容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市区交通组织,并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执行的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市将制定市区三、四轮电动车禁止通行的实施方案。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禁止通行车辆:四轮电动车。

城区华阳南路全段、华阳北路全段,以及东昌路,二圣路,洪武路,文昌路围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通行。(不得办理通行证)

三、禁止通行通告发布

禁止通行实施方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听证后,向社会发布。

四、禁止通行相关措施:路面查纠

禁止通行实施方案经听证向社会发布1个月后将采取路面检查的执法手段,对闯禁区的三、四轮电动车实行从重处罚。

联系 电话:0511-87579041

联 系 人: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樊攀攀

请各位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此致

敬礼!

句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3月5日

句容关于电动三轮车的规定,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的通告

关于句容市区三、四轮电动车禁止通行的报告

一、城区交通现状

(一)我市城区是指以243省道(122省道至洪武路)、洪武路(243省道至人民路)、通宁路(洪武路至石狮路)、石狮路、122省道(宁杭北路至243省道)围成的闭合区域。城区宽度达7米以上的道路约110公里,共有信号灯路口96个,主城区支路及巷弄较多,主次干道路段每条车道宽度为2.9-3.3米,进口道为2.8-3米,出口道为2.8-3.3米,道路渠化均为标线渠化,道路等级低,路口各方向距停止线距离为25-40米。

(二)截止2018年1月,城区内居住人口约为20万人,汽车约7万辆,年均增幅15.7%,非机动车约为15万辆。中小学校、幼儿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大多集中在城区,每天城区的车流量约占全市车流量的60%,车多,人多、路少。

二、城区三、四轮电动车交通管理现状

近年来,交警大队已经将三、四轮电动车违法整治纳入大队日常的考核中,加大对上述车辆的查扣,暂扣一个月以上,处罚400元。2016年共查扣违法三、四轮电动车4000台次,处罚违法行为8000余起,2017年共查扣违法三、四轮电动车5000台次,处罚违法行为10000余起。 近几年虽经交警部门常态化整治,但由于三、四轮电动车的销售源头不能根本杜绝,三、四轮电动车从业人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且靠交警一家在单打独斗,始终让整治未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治理成效很不理想。

三、城区三、四轮电动车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数量增长迅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三、四轮电动车因其价格相对低廉、操作简便、行驶灵活、管理宽松等特点,深受消费者的喜爱。近年来,数量增长迅速,并呈进一步增长趋势。三、四轮电动车的出现虽然在客观上解决了一部分困难群体的出行问题,但由于目前数量上的无序发展以及管理上的滞后,使得三、四轮电动车大量侵占了有限的道路通行资源,交通出行结构更加复杂,交通秩序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在车站、路口、商业场所等地方,聚集了大量三、四轮电动车,停驶待客载货,极易造成交通堵塞,这已成市区交通安全畅通的“顽疾”。

(二)交通违法行为多,交通事故隐患增加。由于三、四轮电动车主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老年社会群体,安全意识差,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法制观念,交通行为随意性较大,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因此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同时,三、四轮电动车由于自身车辆性能及安全性差,在搭乘多名乘客的情况下,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交性**通事故。由于三、四轮电动车车主成员结构复杂,经济条件差,且无保险,发生事故后极易弃车逃逸或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交通事故双方矛盾尖锐,极大地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也给事故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失,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规范管理难度大,非法营运现象突出。一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未对三、四轮电动车机非归属问题作出明确界定,三、四轮电动车的大量出现,使执法管理陷入尴尬境地。加之三、四轮电动车车主大多属于社会底层群体,一旦执法者与车主因管理发生矛盾,车主往往被置于受同情的“弱势方”,执法者则经常被指责缺乏“人性化”执法。二是部分三、四轮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现象普遍,一旦发现执法部门的管理就会不顾个人和乘客的安危,采取躲避、逃跑、打游击等方式逃避管理,少数人还会与执法人员无理纠缠,甚至使用*力暴**抗拒执法,制造事端,如不采取积极稳妥的管理措施,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四)市场准入门槛低,车辆安全性能差。由于三、四轮电动车的生产缺乏国家相关强制标准、规范制约,大多数三、四轮电动车生产厂家为小作坊、小工厂,车辆主要动力驱动装置由800瓦—1500瓦的电动机和24伏电瓶构成,车身为铁皮和塑料组装而成,结构简单,生产技术含量低,易于生产。同时,三、四轮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的延伸车型,目前国家只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661-1999),而三、四轮电动车都是参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生产的变型、衍生品。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车设计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最高时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但现实中三、四轮电动车组装简单且无生产合格证,速度均为40至60公里/小时,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动等安全性能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城区三、四轮电动车事故情况

(一)事故情况。经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统计,2016年以来,句容市市区涉及三、四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约 2100余起,其中相当部分涉及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仅2016年和2017年共造成10人死亡,64人重伤。

(二)交通事故驾驶人情况。事故中驾驶三、四轮电动车的驾驶人多为中老年人。一是他们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也未经过交通安全培训,基本上不懂交通安全法规。二是年纪较大,反应较慢,情况处置不及,加上城区车辆较多等因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这些车辆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安全性不强,有的甚至是非法组装,连转向灯和刹车灯都没有。

(三)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所有事故均有违法行为产生,综合分析近2年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得知:1、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占总事故警情的40%;2、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在路上行驶随意变道行驶的占总事故警情的30%;3、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在路上行驶随意掉头占事故警情的15%;4、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在路上逆向行驶占事故警情的5%;5、其他违法行为占事故警情的10%。

五、城区设置三、四轮电动车禁区的范围

(一)设置范围。城区华阳南路全段、华阳北路全段,以及东昌路,二圣路,洪武路,文昌路围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禁止通行车辆。三、四轮电动车。

(三)设置禁区原因: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地铁S6号线、沿江城际铁路的等项目的相继规划和建设,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人、车、路矛盾突出,加上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突出,事故多发,给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产生了重要影响,居民反应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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