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概述
人类的食物是多种多样的。各种食物所含的营养成分不完全相同,每种食物至少可提供一种营养物质。但任何一种天然食物都不能提供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因而提倡人们广泛食用多种食物,以满足人体各种营养需求,达到合理营养、促进健康的目的。
《黄帝内经·素问》载:“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脏,病随五味所宜也”。“五谷为养”之“五谷”,泛指米、谷、麦、豆等多种粮食,即人们常说的“主食”,这些主食的营养成分主要是糖类(碳水化合物)、植物蛋白质及B族维生素,脂肪含量极少。按照中医理论,五谷能养五脏之真气,故称为“养”。
“五果为助”之“五果”,泛指苹果、梨、香蕉、桃等多种鲜果和干果,它们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微量元素、膳食纤维和有机酸。食用“五果”能促进人体的消化吸收,调节体内酸碱平衡。“五畜为益”之“五畜”,泛指猪、牛、羊、鸡,鸭、鱼等动物性食物,即人们常说的“副食”。它们含有丰富的脂肪、优质蛋白质、无机盐、微量元素和维生素。食用动物性食物,可以促进人体生长发育,修补机体组织,弥补植物蛋白在质量上的不足。“益”是增进的意思,这表明它在“为养”的主食中,可发挥增进的作用,而不能取代。“五菜为充”之“五菜”,泛指叶菜类、根茎类、茄果类、菌类等多种多样的蔬菜。它们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钙、钾、镁、铁等营养素。完全合理的食物结构必须有蔬菜辅佐、补充,才能使机体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素得以充实、完善。“为充”的“五菜”是人们长寿的保障。因此合理的膳食结构提倡人们杂食五谷,并以此为主食,在为助的五果、为益的五畜、为充的五菜配合下,主副食互为补充,辨证施食,就能获得全面而均衡的营养。“气味和而服之”是指所吃的谷、果、畜、菜必须性味和合,才能补精益气,利于健康。
食物的性能,古代简称为“食性”、“食气”、“食味”等,和药物性能一致,也包括气(性)味归经、升降浮沉、补泻等内容。
一、食物的性
食物“气”或“性”与药性“四气”或“四性”说相一致。古人按寒、凉、温、热基本上把食物分为三大类气质或性质。历代中医食疗书籍所载的食性很多,如大热、热、大温、温、微温、平、凉、微寒、大寒等,只是表明食物性能方面的差异程度,而无明显界限。以常见300多种食物统计数字来看,平性食物居多,温热性次之,寒凉性更次之。从生活与临床应用食物经验看,寒凉性质食物多属于阴性,具有滋阴、清热、泻火、凉血、解毒作用。温热性质食物属于阳性,具有温经、助阳、活血、通络、散寒等作用。
二、食物的味
食物的“味”,即指食物的主要味道,仍概括为“五味”,即:酸(涩)、苦、甘(淡)、辛、咸。五味的作用与药物“味”的作用相一致。为酸收、苦降、甘补、辛散、咸软等。以常见300多种食物统计数字来看,甘味食物最多,咸味与酸味次之,辛辣味再次之,苦味较少。
此外,还有淡味,中医将之归于甘味范围,有渗利小便、祛除湿气等作用,如西瓜、冬瓜、茯苓、黄花菜、薏苡仁(或薏米)等。
五味之外尚有“芳香”概念,系指食物的特殊气味,芳香性食物以水果、蔬菜居多,如橘、柑、佛手、芫荽、香椿、茴香等食物,芳香性食物一般具有醒脾开胃、行气化湿、化浊辟秽、爽神开窍、走窜等作用。
第一节 食物的性能
不同于药物“味”的作用方面,尚有:辛味食物(如辣椒、胡椒),苦味食物(如苦瓜),尚有健脾作用;咸味食物(如鱼、虾、蟹),尚有补肾,养血分作用。各种食物所具有的味可以是一种,也可以兼有几种,这表明了食物作用的多样性。至于五味的阴阳属性,则辛甘属阳,酸苦咸属阴。
三、食物的归经
食物的“归经”也是食物性能的一个主要方面,归经显示某种食物对人体某些脏腑、经络、部位等的突出作用,它表明食物的重点选择性。实际上这是古人对食物作用选择性的认识,是食物作用的内在规律。中医还认为,食物的归经与“味”有一定的联系。一般情况下:
辛味食物归肺经,用辛味发散性食物(如葱、姜、芫荽等)治疗表证、肺气不宣咳嗽症状;
甘味食物归脾经,用甘味补虚性食物(如红枣、蜂王浆、山药等)治疗贫血、体弱症状;
酸味食物归肝经,用酸味食物(如乌梅、山楂等)治疗肝胆脏腑等方面疾患;
苦味食物归心经,用苦味食物(如苦瓜、绿茶等)治疗心火上炎或移热小肠证;
咸味食物归肾经,用咸味食物(如甲鱼、昆布、海藻等)治疗肝肾不足,消耗性疾患(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等疾患)。
四、食物的升降浮沉
食物的升降浮沉性能概念与食物的气与味有密切关系。食物的气味性质与其阴阳属性决定食物作用趋向。一般来说,质地轻薄、食性温热、食味辛甘淡的食物,其属性为阳,多具有升浮的作用趋向(如姜、蒜、花椒等),具有发散、宣通开窍等功效,如香菜、薄荷能解表而治疗感冒,菊花、绿茶能清利头目而治疗头痛;反之,质地沉实,食性寒凉,食味酸苦咸的食物,其属性为阴,多具有沉降的作用趋向(如杏仁、梅子、莲子、冬瓜等),具有清热、平喘、止咳、利尿、敛汗、止泻、补益等功效,如西瓜清热而治热病烦渴,冬瓜利尿而治小便不通,乌梅收敛而止泻痢等。根据三百多种常用食物统计数字表明,具沉降趋向的食物多于升浮趋向的食物。
五、食物的补泻
食物性能的“补”与“泻”概念,一般是泛指食物的补虚与泻实两方面作用,这也是食物的两大特性。补性食物一般分别具有补气、助阳、滋阴、养血、生津、填精等功效;泻性食物一般分别具有解表、散热、开窍、辟秽(防疫)、清热、泻火、燥湿、利尿、祛痰、祛风湿、泻下、解毒、行气、散风、活血化瘀、凉血等功效。根据常用的三百多种食物统计数字分析,泻性食物多于补性食物,由此看来,中医营养手段不仅为补虚扶正,更大程度是为了泻实祛邪。
第二节 饮食的作用
饮食的作用是由它自身固有偏性(性能)如“性”、“味”、“归经”、“升降浮沉”以及“补泻”等特性决定的。它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饮食的预防作用
身体早衰和疾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体自身:人体正气旺盛,而又能避免邪气的侵袭,就会保持健康状态,反之则发生疾病。一切有利于维护正气、抗御邪气的措施都能预防疾病;一切损害正气、助长邪气的因素都能引起疾病,从而导致早衰和死亡。预防思想是中医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义地说,所有关于饮食的保健措施都是以预防疾病、延年益寿为目的的。饮食对人体的滋养作用,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保健预防措施。合理安排饮食可保证机体的营养,使五脏功能旺盛、气血充实,恰如《黄帝内经》所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现代研究证明,人体如缺乏某些食物成分,就会导致疾病。如缺少蛋白质和糖类(碳水化合物)就会引起肝功能障碍;缺乏某种维生素就会引起夜盲症、脚气病、口腔炎、维生素C缺乏病(坏血病)、软骨症等;缺乏某些微量元素,如缺少钙质会引起佝偻病,缺乏磷质会引起神经衰弱;缺乏碘会引起甲状腺肿;缺乏铁会引起贫血;缺少锌和钼引起身体发育不良等。而通过食物的全面配合,或有针对性的增加上述食物成分就会预防和治疗这些疾病。中医学早在1000多年以前,就有用动物肝脏预防夜盲症,用海带预防甲状腺肿,用谷皮、麦麸预防脚气病,用水果和蔬菜预防坏血病等记载。
除了从整体观出发的饮食全面调理和有针对性的加强某些营养食物来预防疾病外,中医还发挥某些食物的特异性作用,直接用于某些疾病的预防。如用葱白、生姜、豆豉、芫荽等可预防感冒;用甜菜汁或樱桃汁可预防麻疹;用绿豆汤预防中暑;用大蒜可预防癌症;用鲜萝卜、鲜橄榄煎服可预防白喉;用荔枝可预防口腔炎、胃炎引起的口臭症状;用红萝卜粥可预防头晕等。
现代研究表明,中医所述的某些食物的预防保健作用确有科学道理。除了食物对人体整体的影响外,有的食物如大蒜能杀菌和抑制病毒,故可防治呼吸道感染和肠道传染病等。生山楂、红茶、燕麦能够降低血脂,故可预防动脉硬化。此外,人们还用玉米粉粥预防心血管病,用薏苡粥预防癌症等。
食物对疾病的预防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国际医学界的重视。科学家们已经发现有很多食物能够预防各种疾病。如发现苦瓜、芦笋、马齿苋等有防癌抗癌作用。另外,对于饮食习惯和饮食方法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也日益引起科学家们的关注。
二、食物的滋养作用
《难经》说:“人赖饮食以生,五谷之味,熏肤(滋养肌肤),充身,泽毛。”说明我国在两千多年以前,已十分重视饮食的营养作用。
饮食的滋养是人体赖以生存的基础。一个人一生中摄入的食物要超过自己体重的1000~1500倍,这些食物中的营养素(中医称为“水谷精微”)几乎全部转化成人体的组织和能量,以满足生命运动的需要。
中医学认识饮食对人体的滋养作用是从整体观出发的。它认为各种不同的食品分别可以入某脏某经,从而滋养脏腑、经脉、气血,乃至四肢、骨骼、皮毛等。饮食进入人体,通过胃的吸收,脾的运化,然后输布全身,成为水谷精微,而滋养人体。这种后天的水谷精微和先天的真气结合,形成人体的正气,从而维护正常的生命活动和抗御邪气(致病因素)。此外还形成维持机体生命的基本物质“精”。“精”藏于五脏,是脏腑功能活动和思维、意识活动,即“神”的基础。“气、精、神”为人体之三宝,生命之所系。而它们都离不开饮食的滋养。所以,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曾经说:“安身之本必资于饮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
常用的食补方法,有平补法、清补法、温补法、峻补法4种。
1.平补法
平补法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应用不热不寒,性质平和的食物,如粳米、玉米、扁豆、白菜、鹌鹑、猪肉、牛奶等。一种是既能补气,又能补阴,或既能补阳,又能补阴的食物,如山药、蜂蜜既补脾肺之气,又补脾肺之阴;如枸杞子既补肾阴,又补肾阳等。这些食物适用于普通人群。
2.清补法
清补法是应用补而不滋腻碍胃,性质平和或偏寒凉的食物,有时也可以泻实祛除实证,如清胃热,通利二便,加强消化吸收,推陈而出新,以泻中求补。常用的清补食物有萝卜、冬瓜、西瓜、小米、苹果、梨、黄花菜等。以水果、蔬菜居多。
3.温补法
温补法是应用温热性食物进行补益的方法。适用于阳虚或气阳亏损,如肢冷、畏寒、便溏、小便清长而频或水肿等症病人,也常作为普通人的冬令进补食物。如核桃仁、大枣、龙眼肉、猪肝、狗肉、鸡肉、鳝鱼、海虾等。
4.峻补法
峻补法是应用补益作用较强,显效较快的食物来达到急需补益的目的。此法的应用应注意体质、季节、病情等条件,需做到既达到补益目的,而又无偏差。常用的食物有羊肉、鹿肉、鹿尾、熊掌等。
三、食物的延缓衰老作用
中医理论认为,生、长、壮、老、死,是人类生命的自然规律。生命的最终衰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注重养生保健,及时消除病因,使机体功能协调,而使衰老延缓,所谓“延年益寿”还是可能的。
中医在应用饮食调理进行抗衰防老方面,除因时、因地、因人、因病之不同,做到辨证用膳,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外,还常注意对肺、脾、肾三脏的调理。因为这三脏在生命过程中,特别在机体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新陈代谢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早在2000年前,古人就认识到,肺“司呼吸”、“天气通于肺”,脾为“水谷之海”、“气血生化之源”,肾为机体的“先天之本”,因为“肾藏精”,“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临床实际表明,肺、脾、肾三脏的实质性亏损,以及其功能的衰退,常导致若干老年性疾患。例如:肺虚或肺肾两虚所致的咳喘,脾肺两虚的痰饮喘咳,脾虚或脾肺两虚的气短、倦怠、消化不良、营养障碍等。
从中医养生抗衰防老所确立的治则治法来看,也多从补益肺、脾、肾方面入手,对历代保健医疗食谱中所含食物成分进行统计,发现其功效也以调补肺、脾、肾三方面为多。
四、饮食的治疗作用
食物与药物都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但食物每人每天都要吃,较药物与人们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历代医家都主张“药疗”不如“食疗”。古时人们称道能用食物治病的医生为“上工”。饮食治疗作用有3个方面:
1.补——补益脏腑
人体各种组织、器官和整体的功能低下是导致疾病的重要原因。中医把这种病理状态称为“正气虚”,其所引起的病证称为“虚证”。根据虚证所反映的症状和病机的不同,还可分为肝虚、心虚、脾虚、肺虚、肾虚以及气虚、血虚等。主要表现如心悸气短,全身乏力,食欲不振,食入不化,咳嗽虚喘,腰膝酸软等。
中医主张体质虚弱或慢性虚证病人可用血肉有情之品来滋补。例如:鸡汤可用于虚劳,当归羊肉汤可用于产后血虚,猪骨髓用于补脑益智,动物脏器用于滋补相应的脏腑等。
米面果菜等也有改善人体功能,补益脏腑气血的作用。例如:如粳米可补脾、和胃、清肺;荔枝甘温能益血,身体虚弱、病后津伤都可用它来滋养调摄;花生能健脾和胃,滋养调气,营养不良、乳汁缺乏皆可用以补虚益气;黑芝麻有补血、生津、润肠、乌发的作用;银耳有益气生津的作用,可用于脾肺两虚、津亏阴虚体弱之人。
2.泻——泻实祛邪
外部致病因素侵袭人体,或内部功能的紊乱和亢进,皆可使人发生疾病。如果病邪较盛,中医称为“邪气实”,其证候则称为“实证”。同时又有正气虚弱的表现,则是“虚实错杂”。此时既要针对病情进行全面的调理,又要直接去除病因,即所谓“祛邪安脏”。例如:山楂消食积;鳗鱼治肺痨;赤小豆治水肿;猪胰治消渴等。
有些食物有多方面的治疗作用,如鸡蛋除营养作用外,还有调节脏腑功能、清解热毒等作用。李时珍说:“鸡子黄补阴血,解热毒,治下痢甚验。”
3.调——调整阴阳
人体的生理功能只有在和谐协调的情况下,才能得以维持,从而处于健康状态,免受病邪的侵袭。生活中,饮食得当则可起到维持阴阳调和的作用。另外,对因为阴阳失调所导致的疾病状态,利用饮食的性味也可进行调节。根据阴阳失调的不同情况,可有扶阳抑阴、育阴潜阳、阴阳双补等很多方法。例如:阳虚的人用温补,阴虚的人用清补。
在日常生活中,偏热的体质或热性疾病,可选用性质属寒的食品。偏寒的体质或寒性疾病,可选用性质属热的食品。
历代本草文献所载具有保健作用的食物归纳如下。
聪耳(指增强或改善听力)类食物:莲子、山药、荸荠、蒲菜、芥菜、蜂蜜。
明目(指增强或改善视力)类食物:山药、枸杞子、蒲菜、猪肝、羊肝、野鸭肉、青鱼、鲍鱼、螺蛳、蚌。
生发(指促进头发的生长)类食物:白芝麻、韭菜子、核桃仁。
润发(指润发、美发)类食物:鲍鱼。
乌须发(指头发早白早黄者得以恢复)类食物:黑芝麻、核桃仁、大麦。
长胡须(指不生胡须的男性)类食物:鳖肉。
美容颜(指润肌肤、助颜色等)类食物:枸杞子、樱桃、荔枝、黑芝麻、山药、松子、牛奶、荷蕊。
健齿(指使牙齿坚固、白洁)类食物:花椒、蒲菜、莴笋。
轻身(指消肥胖)类食物:菱角、大枣、榧子、龙眼、荷叶、燕麦、青粱米。
肥人(指改善瘦人体质,增加肥胖)类食物:小麦、粳米、酸枣、葡萄、藕、山药、黑芝麻、牛肉。
增智(指益智、健脑等)类食物:粳米、荞麦、核桃、葡萄、菠萝、荔枝、龙眼、大枣、百合、山药、茶、黑芝麻、黑木耳、乌贼鱼。
益志(指增强志气)类食物:百合、山药。
安神(指使精神安静、利睡眠等)类食物:莲子、酸枣、百合、梅子、荔枝、龙眼、山药、鹌鹑、牡蛎肉、黄花鱼。
增神(指增强精神,减少疲倦)类食物:茶、荞麦、核桃。
增力(指健力,善走等)类食物:荞麦、大麦、桑葚、榛子。
强筋骨(指强健体质,包括筋骨、肌肉以及体力)类食物:栗子、酸枣、黄鳝、食盐。
耐饥(指使人耐受饥饿,推迟进食时间)类食物:荞麦、松子、菱角、香菇、葡萄。
能食(指增强食欲、消化等能力)类食物:葱、姜、蒜、韭菜、芫荽、胡椒、辣椒、胡萝卜、白萝卜。
壮肾阳(指调整性功能,使阳痿、*泄早**等复常)类食物:核桃仁、栗子、刀豆、菠萝、樱桃、韭菜、花椒、狗肉、狗鞭、羊肉、羊油脂、雀肉、鹿肉、鹿鞭、燕窝、海虾、海参、鳗鱼、蚕蛹。
种子(指增强助孕能力,又称续嗣,包括安胎作用)类食物:柠檬、葡萄、黑雌鸡、雀肉、雀脑、鸡蛋、鹿骨、鲤鱼、鲈鱼、海参。
第三节 食物的配伍禁忌
一、食物、食品及中医保健医疗食品的概念
食物系指供人食用的天然物质。它可以提供人体必需的营养素,满足生理与心理方面的要求,如饱腹感和色、香、味、形的食欲享受感等。一般不具备剂型、剂量、用量和用法方面的限制。如粮食、水果、蔬菜等。
食品系指由食物加工而成的,便于食用的成品。其性质与食物是一样的,如粮食加工品、菜肴等。
中医保健医疗食品系指按传统食品风味加工制作的具有一定保健医疗作用的食物加工品。又称“药膳”、“御膳”等,是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一种品类,既具有食品的性质,提供人体必要的营养素,又有一定的剂量要求。
饮食泛指固态、液态、半液态的食物或食品。
当今在国内外流行的滋补药膳,也多源于传统保健医疗食品,以菜肴为主体。这类食品是以滋补药为主,或以其他特定药物作为原料,按照一定的组方,经过精心炮制加工,再与特定的食物配合烹调而成。药膳建立在中医的理论基础上,符合中医的阴阳五行,辨证施治学说。它是取药物之性,用食物之味,食借药力,药助食威,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一种食疗方法。而且我国中药资源甚为丰富,为药膳提供了良好条件。仅在目前常用的5000种中草药药材中,可供作药膳食品的就有500种左右。
二、食物的配伍
在生活和临床中单独应用一种食物来保持营养或进补或治疗的情况是很少的。人们为了增强食物的效用和可食性,常常把不同的食物搭配起来应用。这种搭配关系,称为食物的配伍。根据食药同理、同用的原理,食物的配伍,基本依照药物配伍的“七情”理论。其中,“单行”是指用单味食物烹制,另外几方面都是谈配伍关系的,它是我们组方配膳的基础。配伍关系基本上分为协同和拮抗两方面。食物的协同配伍方面包括“相须”和“相使”,拮抗方面包括“相畏”、“相杀”、“相恶”和“相反”。
相须配伍:同类食物相互配伍使用,起到相互加强的功效。如百合炖秋梨,百合与梨共奏清肺热、养肺阴之功效。
相使配伍:一类食物为主,另一类食物为辅,使主要食物功效加强。如姜糖饮,温中和胃的红糖,增强了生姜温中散寒的功效。
相畏配伍: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能被另一种食物减轻或消除。如某些鱼类的不良作用:引起腹泻、皮疹等,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
相杀配伍:一种食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食物的不良作用。如上例。
实际上相畏、相杀配伍是同一配伍关系从不同角度的两种说法。
相恶配伍:一种食物能减弱另一种食物的功效。如萝卜减轻补气类食物(鹌鹑、山药、山鸡等)的功效。
相反配伍:两种食物合用,可能产生不良作用,形成了食物的配伍禁忌。如:柿子忌茶;白薯忌鸡蛋;葱忌蜂蜜等。
依据配伍“七情”精神,在保健食品配制上前人也作了不少努力。举例如下。
升降并举:升浮性质食物和沉降性质食物并用。以防止升降过偏之弊。如葱豉汤中加食盐,以防止葱、豉过于辛温发散之性。
散收同用:补益类食物常调以发散性食物,以防止滋腻之性。如芫爆里脊中的芫荽,可防止猪肉滋腻碍胃之性。
寒热并调:即寒凉性质食物和温热性质食物并用,以防止寒、热过偏之弊。如炒苦瓜佐以少量辛热的辣椒,可防止苦瓜苦寒过偏之性。
攻补兼施:即泻实祛邪性质食物和补虚扶正性质食物并用,以防止攻邪而伤正之偏。如薏苡粥中添加红枣,即可防止薏苡仁清热利湿过偏之性。
其他尚有表里兼顾、动静相调等配伍方法,也都是“七情”配伍的发展应用。
三、食物的禁忌
中医是很重视饮食宜忌的,对临床也确有实际意义。有关饮食宜忌的最早根据为《素问·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所载“五味所禁”以及《素问·五藏生成篇第十》所载的“五味之所伤”等。后世医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发展总结,形成了一套为大家所遵循的理论和学说。汉代《金匮要略·*兽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说:“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补体,害则成疾。”故用相宜食味治病养病,谓之食养或食疗。而不相宜食品则禁之,谓之食禁或食忌,俗称“禁口”或叫“忌口”。中医根据几千年来的实践,在治病防病中提出不同的饮食宜忌,其总的原则是以食物的四气五味,来调整人体的阴阳偏胜,以达到治疗疾病和保护健康的目的。
中医也早已注意到过分强调忌口,可能引起营养不良,因此主张忌口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
中医所指的饮食宜忌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饮食宜忌概念涉及食物与体质、地域、季节、年龄、病情以及饮食调配、用法、用量等方面。而狭义的饮食宜忌概念仅包含饮食与病情方面的禁忌。
1.患病期间饮食禁忌
病症的饮食宜忌是根据病症的寒热虚实、阴阳偏胜,结合食物的五味、四气、升降浮沉及归经等特性来加以确定的。
《黄帝内经》曾对各种不同疾病的饮食禁忌进行了阐述,除禁忌饮食五味过偏等外,《素问·热论篇第三十》还具体地指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腹泻),此其禁也。”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中即指出:“凡诸恶疮差后,皆百日慎口,不尔,即疮发也。”
中医对病人的饮食禁忌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并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根据中医文献记载,古代医家把患病期间所忌食的食物高度概括为以下几大类:生冷、黏滑、油腻、腥膻、辛辣、发物六大类。
(1)生冷类:冷饮、冷食、大量的生蔬菜和水果等,为脾胃虚寒腹泻者所忌。
(2)黏滑类:糯米、小麦、大麦所制的米面食品等,为脾胃纳呆或外感初起者所忌。
(3)油腻类:荤油、肥肉、油煎炸食品、奶酪等,为脾湿或痰湿病人所忌。
(4)腥膻类:鱼、虾、海味等,为风热症、痰热症、斑疹疮疡者所忌。
(5)辛辣类:葱、姜、蒜、辣椒、花椒、酒等,为内热症病人所忌。
(6)发物类:能引起旧病复发,新病加重的食物。除腥、膻、辛辣等食物外,还有一些特殊食物,如荞麦、豆芽、鸡头、鸭头、驴头肉等,为哮喘、皮肤病等病人所忌。
另外,个别疾患,如麻疹初起可适量食用发物,如豆芽、芫荽等,以利透发等,均属例外情况。
临床上常见的寒证、热证、虚证、实证的饮食宜忌。
寒证:宜食温性、热性食物,忌寒凉、生冷食物。
热证:宜食寒凉平性食物,忌食温燥伤阴食物。
虚证: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忌用温热;气血虚者可随病证的不同辨证施食。然虚证病人多脾胃虚弱,进补时不宜食用滋腻、硬固之品,食物以清淡而富于营养为宜。
实证:饮食宜疏利、消导。采取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和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进行饮食调护,一般不宜施补。
2.服药饮食禁忌
清代章穆所著《调疾饮食辨》一书“发凡”中云:“病人饮食,藉以滋养胃气,宣行药力,故饮食得宜足为药饵之助,失宜则反与药饵为仇。”这一认识是颇为正确的。病人服中药时有些食物对所服之药有不良的影响,则应忌服,也有某些食物可以增进药物作用的发挥。《伤寒》、《金匮要略》中指出服药时忌生冷、黏腻、肉、面、五辛、酒、酪、臭物等。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前人称为服药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资料上有记载说“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酯;鳖鱼忌苋菜;鸡肉忌黄鳝;蜜忌葱;天门冬忌鲤鱼;白术忌大蒜、桃、李;人参恶黑豆,忌山楂、萝卜、茶叶;土茯苓忌茶等”。
但对饮食宜忌不能绝对化,要具体病情具体分析,如水肿忌盐,中医列为*不五**治之一,但有时也由此引起钠减体倦而虚损,即长期忌盐引起的低钠血症,故水肿不重的病人不宜绝对忌盐。小儿麻疹忌食过度,可致营养不良。还要注意个体差异,如有些病人罹患皮肤病,因某种饮食而发作或加重,即应禁忌。饮食经调制或配制后是可以改变其性质而改变其宜忌的。
3.孕期和产后饮食禁忌
孕期和产后,母体处于特殊生理阶段,饮食调养有着重要意义。妊娠期,母体脏腑经络之血注于冲任经脉,以养胎元。此期母体多表现阴虚阳亢状态,因此应避免食用辛辣、腥膻之品,以免耗伤阴血而影响胎元,可进食甘平、甘凉补益之品。
孕期饮食禁忌,是指怀孕期间孕妇应忌食或尽量避免食用对胎儿不利的饮食物,又称“忌食养胎”。《时病论》说:“清肠之槐花,去寒之姜、桂,利湿之米仁,……皆为犯胎之品,最易误投,医者不可不敬惧乎。”根据饮食物对胎儿的不同影响,归纳起来,主要有:活血类食物、滑利类食物、大辛大热食物、酒类饮料以及其他有关食物。
(1)活血类食物:能活血通络、下血堕胎,故孕期应忌食,如桃仁、山楂、蟹爪等。《本草纲目》说蟹爪“能堕生胎、下死胎”。
(2)滑利类食物:能通利下焦,克伐肾气,使胎失所系,导致胎动不安或滑胎,故应避免食用。这类食物主要有:冬葵叶、苋菜、马齿苋、茄子、荸荠、慈姑、薏苡仁等。如《随息居饮食谱》说慈姑“功专破血、通淋、滑胎、利窍”。
(3)大辛大热食物:此类食物不仅能助生胎热,令子多疾,并可助阳动火,旺盛血行,损伤胎元,故孕期避免食用或忌用。这类食物主要有肉桂、干姜、花椒、辣椒,以及生姜、大蒜、羊肉、雀肉、鳗鲡鱼等。如《随息居饮食谱》说花椒“多食动火堕胎”,说胡椒“多食动燥液,伤气伤阴,破血动胎,……故孕妇忌之”,说鳗鲡鱼“多食助热发痛,孕妇及时病忌之”等。
(4)酒类饮料:特别是烈性白酒,为纯阳之物,能助火生热,消胎气,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甚则胎儿畸形,故孕期应忌酒类饮料。
(5)其他有关食物:如昆布、麦芽、槐花、鳖肉等,因昆布能软坚散结,麦芽能催生落胎,槐花能堕胎等,故孕妇也应忌食。
孕妇产后,瘀血内停,不宜进食酸涩收敛类食物,如乌梅、莲子、芡实、柿子、南瓜等,以免不利恶露排出;亦不宜进食辛辣发散和渗利小便类食物,以防加重产后气血虚弱。
中医学认为,“产后必虚”。产妇多表现阴血亏虚,或瘀血内停等症象。另一方面产妇还要以乳汁喂养婴儿。因此,产后的饮食原则应以平补阴阳气血,尤以滋阴养血为主,可进食甘平、甘凉类粮食、畜肉、禽肉和蛋乳类食品,慎食或忌食辛燥伤阴、发物、寒性生冷食物。正如《饮膳正要》所说:“母勿太寒乳子,母勿太热乳子,……乳母忌食寒凉发病之物。”《保婴家秘》说:“乳子之母当节饮食,慎七情,调六气,养太和。因母强则子强,母病则子病,故保婴者必先保母,一切酒、面、肥甘、热物、瓜果、生冷寒物皆当禁之。”总之,古人对孕乳期的饮食是甚为重视并严格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