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逃逸无人员伤亡怎么认定 (撞车后不知情的情况逃逸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并非所有的离开肇事现场均构成肇事逃逸。下面结合一则案例进行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9日,郭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刘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在某路段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郭某驶离了现场。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某交通事故逃逸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保险责任,各方发生纠纷。

肇事逃逸和驶离现场的区别是什么,撞车后不知情的情况逃逸怎么处理

二、判决结果

(一)一审法院认定郭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保险责任。

(二)再审认为郭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商业保险责任。

三、判决理由

郭某驾驶的重型车在转弯过程中,车辆尾部与对向车道刘某驾驶的轻型车发生碰撞,从郭某驾驶车辆的长度及其车辆本身的重量,结合当时转弯的路况,郭某对事故发生并不知情。另,从交管队对郭某做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郭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虽驾驶车辆离开现场,但交警联系郭某时,其如实陈述了事实,且积极配合调查,即郭某离开现场并非为了逃避法律处罚。故而,在本案中郭某的情形并不符合主观方面的认定,郭某并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四、律师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因此,行为人构成肇事后逃逸行为,不仅要从客观方面进行认定,更要就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进行分析,两者兼备且相互印证时,才能认定构成肇事后逃逸行为。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即客观上应当是已经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具体后果,同时主观上当事人必须具有以“逃避法律责任”为目的的故意。若二者缺一,则可能无法认定逃逸。

案件及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