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武侠小说看多了,就会觉得自己活在武侠世界里。幻想着像杨过一样养一神雕,像张无忌一样从白猿体内获得九阳神功,或者能从深山中采一株仙草。可是小说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前几天秦某就是发现附近山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就利用干完农活回家的间隙采了三株结果却被判刑了。原来秦某采的不是一般的兰草,而是蕙兰,属于国家保护植物。

看完震惊了,挖了颗兰草竟是犯罪了,那李时珍岂不是要把牢底坐穿了?!难道这只是个例嘛,让我们看看这些年不经意间,我们犯过的罪:
前不久,浙江淳安县男子陈某因捕杀了114只中华蟾蜍(俗称癞蛤蟆),被当地森林警方带走,引发网友关注。
去年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小,放暑假在村子里的树林掏鸟窝,并拿去售卖被判刑。而这16只鸟不是一般的鸟而是都是燕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猴子的“非法运输”让耍猴艺人遭遇尴尬“猴案”官司中猴戏艺人虽然被判无罪,但是也让我们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原来这些年为此判刑的不止一个。 刑事犯罪呀,也许有些人决定不就住几天么,没什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什么是刑事犯罪及影响,首先自己限制自由,留刑事案底,就像古代犯法脸上刺字一样,只不过这个写在你的档案局,本人不能入*党**考公务员,其次,对子女的影响,因为有个有案底的爹,所以也受连累,不能入*党**,不能考公务员……所以说不是三个月的问题,主要是对自己和家人影响大。
作为法律人,看完都感觉莫名其妙,作为一个从农村出来的“老农民”,相信像这种挖个草,逮个鸟的经历谁都会有,在农村谁都见过……回想下我们的童年,支起一个箩筐逮麻雀,晚上红烧那叫一个香,鱼钩钓青蛙,青蛙腿那肉多细腻,竹竿捅壁虎,尾巴掉了还会动……童年记忆犹新的回忆,瞬间都变成了犯罪,心里除了震惊相信没有别的了。
作为法律人都感到惊讶,更何况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不知不觉都犯法了,而且还是刑事犯罪,相信更是难以理解。
看看上面的案例,作为法律人,感觉也需要做点什么了,生活中感觉习以为常的小事,到头来都变成了走向犯罪的大事,不得不让人深思,个人认为,五千年的传统根深蒂固,传统到惩罚,中间缺了改变是不行的。知法懂法方能守法遵法,虽然国家野生动物法已经实施很多年,但是什么是野生动物、法律保护哪些野生动物、滥杀野生动物如何处罚等问题还没有广为人知,关于野生植物更是不具备明显特征,更是被人们知之甚少。唯有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宣传给老百姓,让老百姓如同理解自然规律一般了解法律的时候,普法工作才算是做到位了。
我国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国有保护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这是出于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法律虽好,确不广为人知,以惩罚来惊醒一批人,这种方法不可取,百姓的不懂法,也说明我们监管部门的法律宣传还存在盲区。期待各地能够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并在相关地区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将禁猎区、禁采区、禁猎期等知识广而告之。别让更多的“无辜”之人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