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磁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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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到年底往往会涉及到股东利润分配的问题,规范利润分配问题需要一定的制度来约束。今天小K为大家带来的是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范本,目的是为企业的利润分配行为做科学合规的指导。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章 利润构成

第三条 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差额。

第五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 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 利润分配

第七条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于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税后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公司税后净利润优先支付融资利息后(融资利息按同期国债年利息2倍保底回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财物的损失,支付各项滞纳金和罚款。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20%提取。

(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经过以上分配后剩余利润的30%以现金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余下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章 公积金的使用

第九条 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二条 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似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利润构成

第三条 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差额。

第三章 利润分配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 公积金的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似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