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砍树如何可以不触犯法律 (乱砍别人树林触犯了哪条法律)

本网讯 长白山拥有完好的大片原始森林,植物种类繁多,植被的垂直分布十分明显,是世界少有的物种基因库和天然博物馆。山林是宝贵的财富,居民们会上山采坚果、野菜等山珍,也会拾柴回家烧火。但是,有些居民由于缺乏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或是抱有侥幸心理,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到了法庭上才追悔莫及。

近期,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多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案件,为大家敲响警钟,切勿因自己的一时侥幸心理毁坏了林木,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路边的树私自砍了犯法吗,私自乱砍树木怎么报案

【案例一】

2023年2月24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李某某在捡烧柴过程中使用手锯将黄菠椤树(枯立木)、紫椴树、水曲柳砍伐。经鉴定,被采伐的黄菠椤树(黄菠萝树)1株,根径20厘米,被采伐时为枯立木;紫椴树1株,根径12厘米;被采伐的水曲柳树2株,根径均为3厘米。紫椴树和水曲柳树被采伐前均为活立木,原生地天然生长。黄菠椤树(黄菠萝树)、紫椴树和水曲柳树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发后,被采伐的水曲柳树和黄菠椤树(黄菠萝树)树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返还被害单位,被告李某某与被害单位签订复绿补种协议。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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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2年8月中旬,被告人张某某为清理林地,在无林业部门批准手续情况下,擅自到个人林地内(国营板石林场施业区),利用割灌机、油锯作业的方式陆续砍伐天然黄菠萝幼树33株、天然水曲柳树2株,经鉴定,均属国家二级珍贵树种。 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明知天然黄菠萝树、水曲柳树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予以采伐,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不谋生态保护就不能谋全局、谋长远、谋根本。临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法治保障生态文明,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同时,也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切实认识到物种灭绝的严重性,从源头杜绝破坏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临江市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生态环境保护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包括珍稀濒危植物在内的野生植物,在维持全球环境、支持人类发展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我们的生活和子孙后代也会造成极大影响。我们要提高生态自觉,深刻认识和肩负起生态保护最大责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提醒大家,东北林区常见重点保护植物除了上述案件中的 黄菠萝树、水曲柳 外,还包括: 红豆杉、红松、胡桃楸等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魏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