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烧伤超人阿宝是一个什么人,曾经卷入过什么样的事件漩涡,可能你比我更加清楚。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一年前,他在和北医三院张煜医生的网络叫板声中胜出,张煜医生被推上风口浪尖,并最终在天庭的裁决中,彻底败下阵来。张煜医生像下面的这一位医生一样,失去了三甲医院著名医生的工作岗位,失去了医疗体系内最茁壮的铁杆庄稼的生活保障——江湖一入深似海,从此医院是路人,无限凄凉仿徨。

你可以去回顾一下那件事情,这里不再详述——当年的轰轰烈烈,都在你的柴米油盐里变得烟花易冷。
在那件事情面前,你们站在烧伤超人阿宝的那一边,觉得他是正义的化身——当然,天庭也肯定了这一点;但当时我却站在他的对立面!为此,我还码过一篇文字。
这一次,你们无情地抛弃了烧伤超人阿宝,但我选择站在他的一边!因为他这样说——



事发南京,某医院一名医生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另一名同班同学残忍地用尖锐、坚硬的硬物刺伤后脑,他作为一名父亲去找对方家长理论,希望他们对自己的孩子严加约束,并且施加惩罚,这过分吗?
在教训的过程中,这名受伤害男孩儿的父亲没有控制住情绪,一巴掌将施暴男孩儿打翻在地。

当挥出那一巴掌后,这名医生也感觉到了后悔,立刻开始道歉:“对不起,我实在没有忍住。”
事情从这一刻开始激化——坐镇现场的小孩儿爷爷立刻抄起凳子,要在自己小孙孙面前把这名来讨说法的爸爸砸倒在地。
刚刚平复一点情绪的受害男孩儿爸爸的情绪再次被点燃:他推倒了施暴男孩儿的爷爷、推开了砸向自己头部的实木椅子,导致施暴男孩儿爷爷摔倒骨折。
最终,这名受害男孩儿的父亲失去了工作,还会面临囚牢惩罚;他的家人齐齐跪倒在施暴男孩儿的家门口,祈求施暴男孩儿一家高抬贵手。这一刻,他们家庭的人格尊严当然散落一地。
仅仅是他们的人格散落一地吗?不见得,弱者的人格都在此刻碎裂!

贰
关于我的上述描述,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抓住其中的词语肆意嘲讽。对此,我有话说。
有人说,我不应该用“残忍”来形容施暴男孩戳伤别人后脑的行为;好的,来,你来告诉我,怎么形容这种行为?温柔地刺击、甜蜜蜜地擦到了后脑吗?——你的孩子有几个可以随时自愈的后脑?
这些人还说,不就是一个小小的伤口吗?贴上创可贴就看不见了呀!这样的人当真是丛林里走出来、还在茹毛饮血时期的父母:难道你们不明白人脑的结构吗?你知道脑干在什么地方吗?按照这些人的说法,一根钢钉穿过脑际,创口不过零点五平方厘米,应该也不至于影响智商!
如果这种行为不值一提,可以一笑而过;我也不说什么“我来对你家孩子如法炮制”的话,我只问你一句:你家孩子在学校被老师这么对待,你会如此宽宏大量吗?——请摸着自己的 狼心 告诉我!来,勇敢说出你的答案!

我说这样的小孩儿就是“坏小孩儿”,有人说:打架的小孩儿就是“坏小孩儿”了,什么逻辑?
我在心里笑了:我是什么逻辑?我倒要问问:你是什么逻辑?好家伙,这到底是不是人间?什么时候,打架的小孩儿竟然不是坏小孩儿了?那要这么说,该事件中,将施暴小孩儿一巴掌抽到地下的那名父亲也不是坏人了,干什么要实行 “连坐”一样的重拳,把他的工作都撸个尽净?他的医生工作犯了什么错误吗?
有人说,他犯了一个错,所以他就不配拥有工作;那么,我们还要什么罪当其罚的制度?小偷小摸一概绑赴法场,让他们一了百了得了!
叁
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官媒有他们的盖棺定论,但我不赞成!那是一种内蕴卑劣的高台劝化,是专家的一贯口吻!这种说法除了对弱者有一种震慑作用,使他们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不会使那些狡黠而霸蛮的庸众受到任何教育!而且,我还相信,有的专家只会坐在莲花台上自说自话,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远比一般人更加激动和暴烈!
对于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我想套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他们的话没有年代。歪歪扭扭地,每页上都写着“他还是个孩子”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几个字“霸凌、无休止地霸凌,家族基因因袭的结果”!
现在是一个商业现实,我们每个人已经习惯了“弱肉强食”四个字,竟然还把这些字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我们想过没有,面对“弱肉强食”的现实,我们正在向什么靠拢?当然是虎豹豺狼、魑魅魍魉!

我不认为“弱肉强食”是人类的正确选择!我认为,我们在追寻光明和文明。列子在《列子·说符》中说过: 胜者为制,是*兽禽**也。 写出《厚黑学》的李宗吾本意是用反讽的手法让人们远离 “厚黑”,但人们竟然认可了“厚黑”,这已经够诡异。李宗吾(晚清之后的人,注意这个时代)还针对“弱肉强食”写过一篇振聋发聩的文辞;在其中,他说,如果“弱肉强食”是正确的,我们就不要生存了——反正敌方的科技和文明都处在碾压我们的高度(不是吗?)。
事实上,这名爸爸在一巴掌抡出之后即刻道歉,已经停止了伤害行为,连声道歉。在情绪爆发的时候,能够做到这一点,也不算非常过分吧?
那些踩踏我的庸众说,施暴者小孩儿爷爷的行为才是正常反应,那名受害者小孩儿爸爸的行为并不是正常反应——这不是《镜花缘》里两面国人的恶毒做法吗?
如果任由施暴者小男孩儿的爷爷把椅子砸在那名父亲的头上,那名父亲头破血流,你们就觉得没有问题?这是什么哲学?这不是一种*兽禽**哲学吗?

施暴的男孩儿可以有血性,施暴男孩儿的爷爷可以有血性,唯独受害的男孩不能有血性——你觉得合理?
鲁迅在《海上的儿童》一文里写道: 中国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两种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 骂人固可,打人亦无不可, 在门内或门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网的蜘蛛一般,立刻毫无能力。其二,是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于打扑,使他畏葸退缩,彷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
上述事件中,施暴小男孩儿的家庭教育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他们就是在按照弱肉强食的定义去教育孩子,按照鲁迅提到的第一种教育方法在教育孩子;他们不允许对方反抗,只允许对方走第二条路!
这会导致一种什么后果?鲁迅在《随感录二十五》中也提到过:穷人的孩子,蓬头垢面在街上转, 阔人的孩子,妖形妖势,娇声娇气的在家里转,长大了,都昏天黑地的在社会转,同他们的父亲一样,或者还不如。


肆
从有限的视频资料来看,受害方的小孩儿父亲踏入施暴小孩儿家庭之后,对方的所作所为,没有一点让我感觉到他们在反思、他们在愧疚!
其一、出了这样大的事情,施加伤害的小孩儿一方并没有主动登门道歉!事后的解释是:我们家人正要登门道歉,都出去采购慰问礼品了!
其二、受害小孩儿的父亲登门讨要说法,施加伤害的小孩儿家长巧妙地将之置于摄像头的范围之内,并且让他和施暴的小男孩儿面对面坐在小板凳上,小孩儿的爷爷则坐在高背靠椅上,犹如三方会谈一样展开磋商,这算什么呢?
可以理解为:恰好将受害方父母至于摄像头能够拍到的方寸之地,就是预估到己方耍赖后有可能激怒对方;在摄像头之下的“三方会谈”,实质上是让自家小孩儿 “脱敏” 的一种做法——今后再遇到这样的事,也不要害怕,无非再展开一场三方会谈罢了,没有什么皮肉之苦。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施加伤害一方的小孩儿父母应该恭恭敬敬表示歉意,并且不能把罪魁祸首交给受害者,让人家去进行“语言教育”!
要知道,受害方不是心理医生,也不是高台劝化的专家;让他们控制住情绪、忍受住屈辱面对伤害自己孩子的人,并把他教育到洗心革面,一般人办不到——你也办不到!
最起码,施加伤害的小孩父母应该让自己的孩子站着,而不是和对方平起平坐!
如果在打伤人之后,连站立都成了“伤害自尊”,那么,今后你去上班的时候完全可以躺在BOSS的办公桌上,翘着二郎腿,一边假寐一边汇报工作:反正什么也不影响!
补白
部分庸众说:无论如何,入室打人不能原谅!我想说的是,你只注意到了“果”,你想过“因”吗?
当然,在这个结果面前,那名小孩儿父亲的做法的确错了,罪当其罚的惩罚可以接受;然而,他是抱着入室打人的想法去的吗?说人家抱着“入室打人”想法的那些人,不是蠢就是坏!
无论如何,受伤害孩子的父亲已经受到了惩罚;我想问一句:施加伤害的那名男孩儿和其家庭的教育,谁来清算?谁来清算?
最后,再说几句:有的人给出了 “受害者有罪论”,他们说,那名受到伤害的孩子抢了人家的玩具,施加伤害的小孩儿在按照江湖规则处理问题。
第一、起因到底是不是这样,有待商榷!我没有查到相关说法,这完全是坊间流传,不排除是一些既得利益者故意为之!
第二、我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这种捕风捉影的事情起因成立——受伤害的小男孩儿确实 抢人家的玩具 了,有过错在先, 那我就不站在那名医生的一边! 就这么简单!
你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