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奉化检察
微信早已成为中国网民中使用基数最庞大的社交软件,不管是日常交流还是工作通讯,都有其便捷的优势。微信号每个人都可以免费注册,但却有人偏偏要花钱购买微信号,而且专挑未实名注册的“白号”,这就衍生出了一批靠注册贩卖微信号牟利的黑色产业。近日,奉化区检察院对小刘(化名)等五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五人相应刑罚。

2019年上半年,小刘到奉化来找工作,一开始在网络贴吧上找兼职,做一些网络游戏方面的兼职工作。后来,游戏兼职中碰到了需要微信号授权的情况,于是逐渐接触到注册贩卖微信的行当。“一开始我也是跟着人做,上家买来手机号让我去注册微信,注册好微信之后再发给上家,上家按照一个微信5、6块钱收走。”据小刘交代,由于他当时只是做兼职,每注册一个微信也就只能赚个1块钱,后来他做微信游戏授权的时候,发现给人微信授权,一个微信号可以赚3元左右,于是就开始自己做了。
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小刘开始“招兵买马”,陆续招揽了谢某某等四人一起来做微信“白号”的事。五人平时吃住一直都在小刘租住的房间内,里面放置了四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台式电脑用来开展“日常工作”。“一开始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别人买来手机号让我们注册微信号,等注册好了再把微信账户和密码交给别人,就算完成了一单,每注册一个就收几块钱;另外一种就是我自己从qq群或者微信群里购买手机号,然后我们再自己注册微信号,最终由我自己寻找微信号的买家。”小刘在2019、2020年期间主要以第一种方式赚钱,接别人的单然后代做,但这样赚钱并不多,于是在2021年后,他就舍弃了第一种做法,转而进行“自买自销”。


五人的分工也非常明确。小刘是老板,专门负责联系卖手机号的上家以及需要微信“白号”的买家。谢某某等四人则各自负责注册微信。小刘会把谢某某等四人拉进某个聊天群,该聊天群里都是卖手机号的人。
需要接活的时候,群里就会有上家发布一批手机号码,谢某某等四人就会各自接下其中一部分,然后进行注册。为了提高注册效率,他们还每人准备了四部工作手机。注册过程中,他们会让卖手机号的人提供一个验证码,验证通过之后就算注册成功了。随后,他们会用具有备份功能的某手机APP把新注册的微信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备份出来,再存放进电脑硬盘里,等待交易。小刘找到买家后,也会把谢某某等四人一起拉进聊天群,按照买家要求的数量在里面发布微信“白号”。
扣除购买手机号的成本,每个微信号大致能赚50元到70元人民币。小刘跟谢某某等四人按照卖出微信号赚的利润四六分成。2021年10月底,公安机关在接到一些诈骗举报的线索时,发现嫌疑人用于诈骗的微信号是小刘等人非法售卖的,于是对该五人刑事拘留。2021年12月底,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也知道别人来买我们注册的微信‘白号’可能是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我当时也担心别人拿这些微信号去诈骗。”谢某某对检察官坦言,普通人都能免费注册的微信,偏偏有人拿高价来大量购买,而且他们注册的微信号经常会碰到出现异常而被封号的情况,这就让他们心中有数了,肯定是有人拿这些微信号在做见不得人的勾当。经查证,小刘等人通过收购手机号,将手机号注册成未实名认证的微信号1万余个,并通过微信群等渠道联系买家,予以出售非法获利共计59万余元。其中小刘非法获利17万余元。上述被出售给他人的微信号中,部分被他人以通过添加好友聊天,推荐刷单返利、投资理财、办理网络*款贷**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马某某、陈某某等人钱款共计89万余元。


2022年7月,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刘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大量出售微信号,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年8月,法院依法判处小刘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分别判处谢某某等四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承办检察官提醒大家,以出租、转卖微信号来赚钱虽然看起来轻松简单,实则包含较大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依旧向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出租出售微信号、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用来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都会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甚至洗钱等上游犯罪的帮凶,是害人害己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