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后自首)

来源:朝阳交警

朝阳市公安局事故处理支队经过近 2个月奋力攻坚,成功侦破龙城区“5.19”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为受害者家属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展现了人民警察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和担当作为、服务人民的初心本色。

案件经过

5月19日10时许,事故处理支队接到警情:在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郝家村路段,有一女子倒卧在车道内,旁边有一辆侧翻的二轮电动车,该女子伤势严重处于昏迷状态。由于现场无有效监控设备,无目击者,首接此警情的向阳分局民警无法确认受伤原因,请求事故处理支队协助处置。

事故处理支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并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现场道路除一辆二轮电动车及伤者遗留的血迹外,无其他相关痕迹,现场走访周边无目击证人。办案民警结束现场勘查后及时到朝阳市第二医院进行继续调查,由于伤者处于昏迷状态生命垂危,未能得到相关信息。办案民警敏锐把握时机,提取固定了伤者衣物微量痕迹,从而为案件侦破打下坚实基础。伤者于次日下午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调查

接报后,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判,并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成立以事故处理支队副支队长何涛为组长,民警吕文鹏、孟东信、张海波、马昊冉为成员的“5.19”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分头通过走访摸排、调取监控、寻找目击等调查方法不断拓展范围。

专案组民警连续调取沿途视频监控300余处,对郝家村展开地毯式排查走访,对可能途经现场的车辆逐一查证,根据事发后途经驾驶人的证词、远端监控视频资料、死者衣物痕迹等证据,一辆装着杂物的蓝色无牌三轮电动车存在重大嫌疑。但是最后显示该三轮电动车行驶进入郝家村和卧龙村交接处的山路后再无踪迹。

案件告破

专案组民警不顾身体疲惫,放弃休息时间,通过反复研判、整合线索、海量筛选及转换思路等方式,最终识破其绕行十余公里后返回位于西大营子镇北山村家中的诡计,于5月22日在其家中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传唤至事故处理支队,同时查获肇事嫌疑车辆。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心存侥幸拒不承认作案事实。专案组再次研判,经多方征求意见后专程到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微量元素检验鉴定,证实了双方存在细微接触。6月29日,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在确凿的证据前,张某仍刻意回避肇事后在现场停留查看对方伤情、迂回逃逸等细节,专案组民警又连续对张某及其亲属展开心理攻势。7月2日,张某对其驾驶三轮电动车刮碰二轮电动车驾驶人陈某某,致陈某某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驾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至此,“5.19”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张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