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片鸦**战争之后,中国的封建礼仪制度开始受到了冲击,及至第二次*片鸦**战争后,西方各国在觐见皇帝的礼仪上提出种种要求,清廷迫于压力不得不作出改变,以适应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趋势。然而,真正导致大清礼崩乐坏是在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之后,在《辛丑条约》中,清廷做出重大让步,在礼仪功能上最终完成了从“威仪天下”到“亲善公关”的过渡。

《议和大纲》中关于觐见礼仪的十二个条款
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公使团于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草拟出了《议和大纲》,在这个大纲中,各国提出了重重非分的要求,其中就涉及到了礼仪问题,罗列出十二款细则,并要求清政府不得有任何的改动,以此为停战的先决条件。
《议和大纲》中,与觐见礼仪改革有关的部分是第十二款:“诸国钦差大臣觐见中国皇帝礼节,亦应一律更改。其如何变通之处,由诸国酌定,中国照允施行。”
十一月初三日,《议和大纲》递交到清政府议和代表奕劻的手中。奕劻随即电告清廷,十一月初六日,清廷回电谈判代表接受各国提出的《议和大纲》:“所奏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钦此。”随后又对谈判代表作出指示:“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清廷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一方面以“念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屈求全”。但另一方面也要求“惟其中利害轻重详细节目处设法婉商磋磨,尚翼稍资补救。”
接到最高指示后,在京谈判的奕劻、李鸿章把清廷同意并批准各国所开的议和大纲的信息告知驻守京外交使团。十一月十二日,驻京外交使团领衔西班牙公使葛络干照会清政府谈判代表,要求“所有要款施行,其详细条目应请贵王大臣议妥”。从此,中西双方开始在《议和大纲》十二条的基础上就更为详尽的细节展开了谈判。

在《议和大纲》十二款中,觐见礼仪变更一款相对赔款和惩办祸首等条款而言,不具紧迫性,也无关议和大局。因此在其他条款尚未完结的前几个月中,觐见礼仪更改一节的具体内容并未被立即提出。不过,清廷对如何改革觐见条款,还是提出了应对策略:“第十二款觐见礼节如何更改,自应酌中定议,总期无伤国体。”
中外双方就觐见礼仪改革内容的争执
西方各国对于觐见礼仪问题的最初方案,由在华列强委托日本公使小村寿太郎、美国全权专使柔克义和德国公使馆参赞葛尔士男爵于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十日拟出,大致内容如下:
1,皇上每年接见外交使团应在太和殿举行,平时接见一国使节应在乾清宫举行;
2,不论是哪种接见,皇上都应当站立会见外交使节,并直接同他们讲话;
3,使节首次觐见,递交国书或者当他呈递国家元首的信件时,皇上应该派仪仗前往使馆住址迎接使节到皇宫。使节离宫时应当受到同样的礼遇。觐见时,外交使节应当走中门,直把信件呈上,觐见时应按这方面已有的惯例进行;
4,皇上应当亲手接受各国使节交给他的信件;
5,皇上为外交使团举行宴会应在乾清宫,皇上也要亲自出席;
6,各国使节前往觐见时,应乘黄轿一直到皇上要接见他们的宫殿阶前,离去时按照同样的方式。

各国列强要求觐见礼仪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使臣单独或集体觐见皇帝的宫殿、乘坐御舆黄轿、在觐见宫殿阶前升降舆、从中门入、设宴款待使节时皇帝入座等。
从上面的六点改革内容来看,这次觐见礼仪的变动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是划时代的。在京负责谈判的奕劻、李鸿章将此内容电告了在西安的军机处。中西关于觐见礼仪的具体改革谈判就此开始,直到最终达成相关协议,其间经历了好几个谈判回合。
对各国提出的觐见礼仪改革的具体方案,中方代表很快作出回应:
因中西体制不同,各国使臣动援西例相衡,以为相形见绌。三十年来为此事彼此辩驳,迄未能定。今乘联军大胜之后,请将礼节更改,固系有挟而求。然各国既有成规,则所言亦非尽无理,只可就其能行者酌予通融,择其不能行者力加驳阻。
奕劻、李鸿章意识到这是各国“有挟而求”,但中方并未全盘照允,而是采取了一分为二的策略,比如使节从中门入、在乾清宫觐见等予以通融。对于“不能行者”则加以驳阻。这些不能行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使臣会同觐见必在太和殿;
2,使臣呈递国书须派舆迎接;
3,使臣觐见在宫殿阶前降舆升舆;
4,设宴必在乾清宫,皇帝躬亲入座。
中方将上述四条不允准条款回复了各国。对于中方的回复,各国的谈判代表很快作出反应,他们以葛络干的名义在三月二十三日向中方第二次递交照会,主要内容如下:
1,允许中方将会同觐见地点改在乾清宫;
2,乾清宫设宴和皇帝陪同赴宴一节,由于西方使节并未请赐宴之意,因而可有可无;
3,“轿用黄色”一项不能改变;
4,“宫殿前降舆”一项不能改变。
各国的回应是一项采纳,一项可有可无,两项坚持。谈判的焦点于是便集中在乘黄轿、降舆地点两个问题上。对于“轿用黄色”,奕劻、李鸿章与各国反复辩驳,指出在中国只有皇帝的轿子才用黄色,而王公大臣只能用绿色。各国使臣在觐见时,由内务府备派绿呢大轿迎送,已经非常隆重。使节乘坐黄轿的要求太违中国体制,难以上奏朝廷。

对于在乾清宫“阶前降舆”一节,中方代表提出,按照中国向来的体制,王公大臣均在东门华外降舆,只有恩赐紫禁城内乘坐肩舆者,才能从东华门乘至景运门下轿。各国公使既然在乾清宫觐见,入宫之路必由景运门。因此该仿照中国王公大臣特赏紫禁城乘坐舆之例,至景运门下轿,步行入宫。
对于中方的建议,各国作出部分让步。五月十七日,葛络干给中方的回复照会中,同意把黄轿改称绿轿,但降舆仍然坚持在乾清宫门外。至此,中西双方关于觐见的最后分歧集中在降舆地点问题上,反复几个回合皆未达成一致。
不久之后,还是清廷最高当局打破了这一僵局,为谈判扫清了障碍。西安行在于五月二十日给奕劻、李鸿章作出指示:“乘黄轿”一项不能允准,但“乾清门前降舆”则可允许。到了六月份,关于觐见礼仪改革的内容最终尘埃落定,并被作为正式附件于《辛丑条约》之后。

李鸿章在觐见礼仪改革中的作用
从中西双方在觐见礼仪改革方面的谈判可知,清廷并非像很多人想象中那样,拱手将主权让于列强,其间还是充满了诸多抗争。李鸿章作为清廷主要的谈判代表,在《辛丑条约》的具体内容上,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庆亲王奕劻虽为主要的谈判代表,其地位也高于李鸿章,但奕劻在整个谈判中发挥的作用很小,主角仍是李鸿章。只不过,李鸿章在当时就遭到了同僚的攻击。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对李鸿章主持的谈判颇有责难,对李鸿章谈判的内容不时地进行攻击,李鸿章对此非常不满。
当时中国上海至津京地区已经铺设电报线,官方来往已经开始使用电报。身在北京的谈判代表虽有全权之职,但事事仍需请示*亡流**在西安的慈禧太后。在李鸿章与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的谈话中,李鸿章谈到北京与西安的两宫进行联络的渠道是“先致电上海,再转汉口而入西安”。
可此可见,上海成了当时晚清*场官**信息中转的中心。李鸿章为了限制张之洞等人空发议论,曾指示盛宣怀对张之洞的电文进行删冗摘要。此外,李鸿章也对张之洞进行了回击,嘲笑其长篇空论,不切实际。两人于是互相攻击,时人编写对联,相映成趣:
香涛在外做官数十年,犹书生之见耳!
少荃出京议和两三次,以前辈自居乎?

客观地说,李鸿章在签订《辛丑条约》的过程中是出了大力的,若非他的坚持,所涉及的赔款乃至觐见礼仪都无法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但毕竟是城下之盟,《辛丑条约》中所规定的觐见礼仪已经沉重打击了中国数千年的礼仪制度,以中华为天下的时代已经是一去不复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