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语词是语言学研究的一个内容,或者说是作为语法学上的一类语言成分。语词,简言之,是词(词语)和词组(短语)的通称,也即语词包括词语和词组。概念是一个逻辑学研究的内容,或者具体说是非形式逻辑研究的内容之一。
概念是由语词来表达的,但不是所有语词都可以表达概念。概念的语词形式类似于语法学上的名词,为与名词有所区别,有人建议把它称作“概词”。(陈宗明,《现代汉语逻辑初探》,三联书店,1979年)这也是区分一般语词与概念的语词形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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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称呼概念的语词形式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词语、语词与概念关系紧密,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说这三者及其之间的关系。
一、语词与词语
首先,简单讲一下词语和语句。一般而言,词语是语句的基本单位,而词语可以组成词组,词组也叫短语,但是短语不是语句的基本单位。有意思的是,汉语的词语、词组和语句之间在结构上有某种相似性。
汉语“有些词是以句子的形态出现的……把句子结构压缩成词是汉语造词法的一大特点,所以句子也可以是词。”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甚至还认为,汉语的“造词法和造句法是全面一致。”(任学良,《汉语造词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而且,词组的构造法也符合“造句法”。(岑麒祥,关于汉语构词法的几个问题,《中国语文》,1956年12月号)不仅如此,它们(词语、词组和语句)的这种结构在种类上也有某种相似性,常见的有五种:联合、偏正、主谓、述宾(动宾)和述补(宾补)等。

再讲一下为何要用语词来表达概念,而不仅仅是用词语。语词与词语一样都是语言的成分,但是在表达概念时可以使用多个有关联的词语。如果一个概念表达的是对象类(对象类为属)的种时,则需要两个或以上的词语组成的词组来表达,而单个的词语便不能表达了。
我们以“人”这个对象为例来说明一下这种情况。人这个词语表达的是一个对象类,如果把它作为属概念,那么要表达它的一个种概念的话,就需要两个或以上的词语了,比如“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这个语词就是由大学、二年级、学生这三个实词和一个虚词组成的,它们合起来也是一个词组,它们一起作为一个语词来表达人的种概念。
由于现实中更多的对象都是某个属的种,因此概念往往都是由多个词语构成的词组来表达的,所以我们通称它们为语词。
二、语词如何表达概念
在自然语言中,语词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一目了然的,而是相当复杂的。那么语词是如何表达概念的呢?是通过语词中词语的词汇义来表达的。
在讨论词汇义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哪些语词可以表达概念。
对概念而言,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年)那么这就存在着一个在汉语语境里,哪些语词可以表达概念的问题。除了一些逻辑学的分支学科,如模态逻辑等将一些虚词作为特殊的研究对象进行研究之外,通常情况下汉语的虚词是不用于表达概念的。而汉语的大多数实词是可以表达概念的。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汉语词语都可以表达概念。但是对于能表达概念的语词来说,有些情况下是一个词语(单个词)表达一个概念,而另一些情况下则是由两三个词语表达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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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词语的词汇义往往是多义的,在使用语词来表达概念时,就需要遵守概念的一些基本规则。这就是,要从概念的两个方面来进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内涵是通过下定义的方式来揭示或反映对象类的特有(本质)属性的;而外延则是通过是否具有概念内涵的标准来划分对象类的。简言之,内涵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外延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类。

这样,语词中词语的词义就在词汇义层面上与概念的内涵相对应起来了,也即逻辑上的概念的内涵相当于词语的词汇义,(韦世林,《汉语-逻辑相应相异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但是这种“对应”关系并不意味着词汇义等同于概念的内涵,(关于词义与概念之间关系问题,历史上出现过两个对立的观点,一个是“等同论”;另一个是“区别论”。客观说,这两种情形都是存在的。但总的来看,这种区别或差异的问题可以理解为是否是同一的问题。)
高明凯指出,“语言中的语义(词汇中为词汇义)和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语义和概念毕竟不是一回事”。(高名凯,《语言论》,科学出版社,1963年,)我们也认同此观点。

因此,研究者往往需要在同义词或近义词中选择相应的词来表达某个概念,除此之外,还需选择某个词的哪个词义来表达概念。而作为学术研究,还要进一步对这个概念的内涵作出准确和清晰地界定,同时也要明确此概念的外延所反映的对象类,也惟其如此才能展开下一步的研究活动。
我们的日常思考和训练也可以尝试这样做,久而久之便会养成这种概念思维。概念思维不仅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力,还可以提高我们的认识深度,使我们看问题会更加深入一些。
下图就是语词(词语和词组)到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构成关系和表达方式。

语词与概念构成关系和表达方式
三、语词表达概念的一些问题
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说一下概念表达中的一些问题,一是语词本身的问题;二是概念所指对象的复杂性问题。
先来看看表达概念时语词本身的一些问题。
我们会发现,由于语词本身的一些特点会影响到表达的问题,例如语词本身存在着模糊、多义、同(近)义以及歧义等。
模糊是指语词本来就是不准确的,如成年人、年轻人、老年人等,这些词义本身就是模糊的,它们表达的范围幅度都很大,无法从数量上准确确定。
多义是指一个语词的多种含义,这几乎是绝大多数语词具有的特点;一些语词的几种含义还比较相近,使用起来也较容易出错。
近义词是指含义相近的不同语词,这也是一种比较容易用错的语词了。
歧义是指语词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有时候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人那里表达的不是同一个概念。例如杜鹃,它可以是指一种鸟,也可以是指一种花,表达时要注意准确。
再来看看对象的复杂性带来的表达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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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由于世界的复杂性,有些对象可以用概念来表达,而有些则不能,那么对于不能用概念这种逻辑语言来表达的,我们应该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对于不能表达的,甚至,还会“进入追求一种脱离语言的理解,主张得意忘言”的状态。(谢文郁,《形而上学与西方思维》,广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
其次是由于概念所表达的对象比较复杂,人们对对象的外延会有一种一致的认识,但是却对对象的内涵产生分歧。例如,对于同一类植物,也即这类植物的对象类相同,但是农学家就着重认识它的生长与栽培方面的特有属性,药学家就着重认识它在医治疾病方面的特有属性,而生物学家就着重一般地认识它的组织与生理方面的特有属性。尽管是外延相同的同一类植物,但是专家们却就形成了不同概念的内涵,这些概念的内涵分别地反映了这类植物不同方面的特有属性。(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年)
最后是那些能够用概念来表达的对象还存在着一个认识的过程,在一定的认识阶段还无法形成概念。只有这种认识上升到理性层次才能形成概念认识。
所以,语词表达概念要做到明确、准确、正确和清晰等要求。如果将来有机会的话,我们会对这几个要求做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