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单位的人来说,应当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实际上最重要的还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当我们老了,退休了,如果没有养老金做支撑,没有医疗保险做保障,除了少数大款家庭以外,一般的人下场不用我多说,这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对五险一金的概念做一个基本的了解。所谓的五险,其实就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五险属于社会保险的内容,是由各级社保机构来管理的,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最为核心的基本要素;一金,我们通常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而是为了保障职工住房的一种基本的基金积累,就是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当缴存积累到一定的数额,我们在买房时,可以用来支付购房的首付款或是办理住房公积金*款贷**,实质上住房公积金相当于一种单位福利性质的待遇。
由于五险是属于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内容,一金是属于单位福利的范畴,两者在缴费的要求上是完全不同的,五险受到社会保险法的制约,同时也写进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以是属于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范畴,不缴纳就属于违法。住房公积金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管辖,既没有写入劳动法也没有写入劳动合同法,只是要求缴纳,但是不缴纳的也不属于违法,最对也就是受到行政处罚,而且处罚力度非常小。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五险是属于强制缴纳的范畴,一金是属于要求缴纳的内容,其收益的群体都是单位职工,所以只要单位职工,一般都必须要强制缴纳五险,要求缴纳一金,所以单位职工中,最起码五险是有保障的,即使个别单位不缴纳五险的,只要员工举报或者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都会得到解决,都需要承担补缴义务,如果补缴不了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没有固定的职业,所以没有办法缴纳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也是针对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多层次,全覆盖,保基本”的目标来设计的,所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构成了社会保险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内容,既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既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些都是多层次的体现,也为全覆盖参保构筑起了社会保险的制度体系。

社会保险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年轻时进行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通过参保的方式来解决今后的养老就医问题。按照制度的设计,只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最低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待遇领取年龄,今后就可以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而且实现终身领取,这就是保基本的核心内容;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通过按时参保,按时缴费,病有所医的目标就能实现,基本医疗费用就能享受到基本的报销待遇,这也是保基本的范畴。
除了在岗职工以外,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讲,交不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是属于自愿缴纳。依法缴纳了的,你就能享受到各种社保待遇,没有缴纳的,就只能看到别人享受待遇,自己有钱的可能到了老年吃穿不愁,也可能会有钱看病就医,但是对于没有任何积蓄的人,老年生活就只能依靠儿女的养老了,只能依靠儿女出钱帮你看病了,害的不是你自己,而是家中的儿女和整个家庭,一人致病全家返贫的悲剧很可能就会上演。

综上所述,不交五险一金,主要指的是在岗职工,如果在单位工作一辈子,因为单位不交五险一金,工作一辈子的职工老了也是处于无依无靠的境地;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老了就老了,没有什么保障,除了依靠家庭和孩子,还能靠谁呢?可能就只剩下“遗憾”两个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