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街头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乱象引发关注。广东台“今日关注”栏目连续追踪报道,有意思的是,对于媒体曝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等问题,对于电视台的采访要求,广州交警至今保持“高贵的缄默”。

有论者称,同样乱象丛生的私家电动自行车虽然普遍上牌了,交通违章情况依然,这话潜台词大概是,共享电动自行车有无牌上路,本质上区别不大。
我倒觉得这事很蹊跷:私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章或许有个体的心存侥幸,但作为企业的经营行为,对于明摆着的非法行为,经营方到底是如何评估它的风险呢?
仅仅是因为法不责众的侥幸,还是得到某种暗示或默许而有恃无恐?
从作为行外观察者来看,这本是一个收益和风险完全不对等的行为:与那些或法无禁止即可为或擦边球的行为不同,无牌上路的“非法”定性是明确、毫无疑义的。一个经营企业以“非法”的行为,来希望抢占市场份额,在企业经营方内心认知里,到底是怎么看待广州的营商环境的?这样的行为会导致城市管理者对企业形成怎样的观感与印象,甚至会不会被认为这是一种“挑衅”——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是想考验一下广州交警的执法能力吗?

而且,这还可能将企业陷于与用户之间无穷的责任纠纷麻烦之中:那些付费使用了无牌上路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市民,一旦被交警处以罚款,这其中的责任如何厘清?
对市民用户来说,既然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经营,自然是默认其合法前提,让他们去承担共享电动自行车本身“非法上路”的责任,于情于理于法恐怕都难以经得起拷问。
那么,交警的罚单直接开给企业吗?企业以自己并非是违章行驶人来开脱辩护吗?
揣摩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背后的动机,是耐人寻味的。

让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经营,目的自然是为了抢占市场。但理论上,企业一旦取得投放权,则意味着获得了一定市场份额,时间先后似乎不应该是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
再来看一组数据:2022年5月11日,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石家庄市内共享单车3年运营权,哈啰7841.2万元竞拍到2.44万辆单车和1.62万辆电单车;滴滴旗下的青桔3198.6万元竞拍到1.16万辆单车和0.78万辆电单车;圣庄出行3870.6万元竞拍到1.22万元辆单车和0.81万辆电单车;人民出行4041.4万元竞拍到1.18万辆单车和0.79万辆电单车。
10万辆,1.89亿元。

按照广州市在2019年对广州中心六区共享单车企业准入公开招标时确定的共享单车投放总量40万辆计,如果像石家庄那样拍卖运营权,理论上可以有8亿元。
当然,这种做法并不能获得上层的认同和鼓励。去年11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3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其中有15起案例涉及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通过高价竞拍、签署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限制共享单车、电单车市场竞争;而2020年11月1日广州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则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应当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无偿投放。”

本来需要花8亿的运营权,在广州则可以“无偿”获得,对共享单车企业来说,这是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那么,这就很诡异了:
既然不是价高者得,而是“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无偿投放”,对于获得共享单车运营配额自然就需要一套严格、规范的标准,而实际上,广州也的确有以“动态考评引导企业更好承担运维职责”,据称“考核体系分别从运营服务、企业管理、秩序管理、信息共享、行政处罚以及额外奖惩等方面进行考核,共5大类合计19项具体考核指标,并由100多个市、区、街三级政府管理部门和单位共同完成。考核精细度及参与度可窥一斑”。
而在去年11月25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3057号建议,其中提到, 目前广州已明确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基本管理原则。

该答复中提到,2017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其中,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那么,短短2个多月,为何广州突然就放弃了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基本管理原则?广州交通运输局到底经历了什么?
哪怕是广州交通运输局认为突然有必要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了,理论上应该是有严格遴选标准的,为何遴选出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却不约而同采取“非法”的行为来抢夺市场份额?它们是经过怎样的标准和程序遴选出来的?这些企业过往的表现怎样,还是到了广州才用这种“非法”无牌上路的方式?
广州既然有动态考评体系,相信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是不可能不知晓的。那么,是这套考核体系根本不考核企业是否“非法”运营吗?或者企业根本就不担心因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而被扣分甚至逐出广州市场?

而且现在的问题是,所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都是无牌上路,都是“非法”在运营,如果需要扣分,应该是大家都一视同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考核体系如何能体现它的甄别遴选功能?
还有一点,是什么支撑起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对广州交警没辙的信心?所谓有恃无恐,那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恃”的是什么?至少从目前来说是如此,本埠媒体长篇累牍披露报道,至今却未见执法行动。无法得知,广州交警是在犹豫还是顾虑什么。
我们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想象一下,换做是你,手里掌握的分配共享自行车的配额的权力,按照市场价值8个亿,你会怎么做?
这倒不是恶意揣测或先行认定广州交通运输局在分配投放配额时有什么猫腻,但是,广州交通运输局能否出来解释这种诡异?
来源:越秀山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