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8:00,绍兴新昌七星派出所接到石某报警,说他停放在石柱湾村的车上物品被盗,有两条香烟和一些零碎的纸钞, 合计损失1355元。
同一天10:00,七星派出所又接到俞某报警,他停在上石演村公共停车位的车也被盗了, 损失15500元现金。

经过视频跟踪与分析,办案民警确认两起案件均为同一伙人所为。
当晚10:00左右,民警确认3名嫌疑人的身份与落脚点后,立即实施抓捕。凌晨两点,警方在温州瓯海区的宾馆抓获了徐某和张某,在一租房里抓获了黄某。此时距离第一起报案还不到24小时。

经连夜审讯,3人供述:他们在江西老家时就是朋友,黄某联系上徐某和张某一起来新昌找工作,但是找了几天工作都没有结果,黄某心里十分过意不去,身上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就动起了歪心思。他们午夜时分在大街上四处闲逛,寻找作案目标, 专挑那些没关好车门的小汽车下手。
截至被抓获时,3人共窃得现金、香烟等物,价值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车主下车后,一定要再三确认车辆是否上锁,以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