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经过10小时庭审后,陕西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当庭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王自新17岁的儿子王正军,在一场邻里纠纷中,故意伤害致张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
23年后,35岁的张扣扣选择在除夕之夜开始实施报复连杀三人。
今年1月8日,汉中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张扣扣庭审现场。图片来源:陕西高院微博
承认为母复仇
否认报复社会
4月11日上午,一身黑色T恤的张扣扣被带进法庭,在回答法庭的询问时,张扣扣否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报复社会,他不是因为没有钱才投案自首,他认为他没有给社会造成恐慌:“对生活不满的人多了,每个人都杀人吗,我又不是个神经病”。
庭审过程中,张扣扣始终表示为母亲*仇报**并不感到后悔,但并不是为了金钱和生活不顺杀人。他说杀人过程中心里也曾害怕,但又将当年母亲的事情回忆了一次,大脑里一片空白,“任何行尸走肉一样,不由自主地捅刺人”。
同时张扣扣称,仇恨一直存在心里,自己也早晚料到了会有这样一天,因此他一直没有结婚,除了经济原因以外,也是为了*仇报**而不想有后顾之忧。

张扣扣庭审现场。图片来源:陕西高院微博
是否反复捅刺死者
成庭审焦点之一
在法庭上,张扣扣称,对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存有异议,称其“没有杀死王校军后再返回捅刺王正军。”
此外,就张扣扣作案时的精神状态的问题,法庭今天公布了3月22日的二审庭前会议内容。在庭前会议上,张扣扣与辩护人所提出,张扣扣性格属于偏执型障碍,作案时辨认能力存在但控制能力削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申请二审对张扣扣作案时精神障碍程度进行鉴定。
检方则认为,张扣扣作案前准备工具、精心伪装,选择作案时机和对象从整个作案过程来看,其控制能力没有受到其他任何因素影响,因此,对张扣扣作案时精神障碍程度鉴定的申请无事实依据。
法庭采纳了检方的意见,对张扣扣及其辩护人的请求不予准许。

张扣扣庭审现场。图片来源:陕西高院微博
二审判决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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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高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