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第一季度报告 (兴业股份什么时候发行)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浒华路 8 号(浒关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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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与保荐人承诺

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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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进兴、曹连英夫妇和王泉兴、沈根珍夫妇,股东王

文浩、王锦程、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文娟、王永兴承诺:自兴业材料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业材料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兴业材料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

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苏州凯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凯业投资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

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业材料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凯业

投资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凯业投资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凯业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泽厚成长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范琦、顾志强和张波承诺:自兴业材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兴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

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吉祖明、陈亚东,高级管理人员方友平、陆佳承诺:自兴业材

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有兴

业材料的股份,也不由兴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材料股票在锁定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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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兴业材料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兴业材料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兴

业材料回购该部分股份。期间兴业材料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承诺人

的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进兴、王泉兴、吉祖明、陈亚东、

朱文英、马晓锋、陆文英、方友平、陆佳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035.77 万元。经公司 201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发行上市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一)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2014年8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的

《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合理

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将努力积极地贯彻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进行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的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①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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