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公告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银川市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 包括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物文**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等。
(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四)其它不放心场所。 仓储物流、旅游景点、新兴业态场所、易燃易爆、群租房、“九小场所”。
(五)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二、整治重点
火源、电源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搭建或装饰装修,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未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告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火改**灾隐患。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稿)》,认真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对本行业本系统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办以及社区、村(居)委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充分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分片包干开展消防巡查、督促整*火改**灾隐患、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乡镇专职*防队消**、村志愿*防队消**、社区微型消防站要落实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五)市融媒体、广电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放播**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网站、户外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广泛开展火灾预警信息提示,宣传火灾防范常识,普及安全用火电气油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和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要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来源丨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
编辑丨吴晓曈
审核丨刘晓裕
投稿邮箱丨22024398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