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范雷、闫颢天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近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根据《辽宁省检察机关记功表彰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对2020年度记功表彰工作的部署,对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表彰。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范雷、闫颢天被荣记个人二等功。

【喜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范雷、闫颢天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两位检察官为何如此优秀?

从他们的先进事迹中寻求答案!

【喜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范雷、闫颢天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范雷

【喜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范雷、闫颢天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主要事迹

2015年,范雷在担任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期间,承办了由公安部督办、省检察院关注、省打黑办挂牌督办、辽阳地区2015年涉黑第一大案石某涛、刘某波等3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16项罪名。涉案25名被告人,涉及40起犯罪事实,31起违法事实。该案涉案人员最多、犯罪事实最多、案卷数最多。是辽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宣判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团伙案。

专案组成员翻阅过无数次的70余份卷宗材料,凝成三万六千余字的起诉书,记录了这个涉黑组织的累累恶行,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起诉任务,案件承办人范雷与助理梁婉聪专案组采取边审、边退、边补的办案模式,全面细致审阅案卷、制作阅卷笔录、完成案件审查报告、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制作起诉书,每一项工作都是“倒计时”。办案组开启了“白加黑”“5+2”模式,连续加班加点,制定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完善补充数百份证据材料,制作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多达100多份,撰写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多达54000余字为该案的定性和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出庭支持公诉期间,面对31名律师在庭审中的轮番辩论,范雷同志镇定自若,不卑不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理、有力、有节地掌控整个公诉的节奏,较好地把握住庭审节奏。针对庭审变化情况,及时针对辩护人的辩护进行答辩,同时积极与法院交流情况,充分阐述公诉观点。每天庭审后,对网上炒作舆情及时了解,与法院研究庭审应对方案,彰显了优秀公诉人的良好风范。由于庭审策略得当,有效的加快了庭审进程,为该案的定性和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敲响,最终该案涉黑团伙主犯石某涛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十八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刘某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其余20余名被告人均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被判处二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本案已二审终结,维持原判决。

【喜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范雷、闫颢天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闫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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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2015年1月,辽阳市检察院受理了公安部督办的“5.28特大网络贩毒案”。作为“部目标”案件,该案不同于以往的单线网络贩毒,涉及国内29个省份。公安机关共抓获嫌疑人57名其中移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达20人,缴获*品毒**34.5公斤,枪支5支,随案移送银行卡60余张,物证1115件,涉案毒资百万余元,系我省办理的第一起利用网络即时聊天工具采取邮寄物流手段贩毒的全国性网络贩毒案件。被央视13套早间新闻、新北方等主流媒体报道。

闫颢天作为主要办案人,对犯罪事实逐一梳理、排查,并引导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常用手机中的微信及QQ聊天记录进行恢复,将有价值的信息固定,形成电子勘验、检查笔录,突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以便获得法庭采信;多次到广州市公安局、辽宁省公安厅听取技侦资料,采集证据;并根据法律变化情况,果断变更起诉,将主犯被告人张某、刘某生、邓某海的贩卖*毒冰**数量分别从802克、99克、326.5克调整为1802克、844克及1076.5克,获得法院认可。

2019年9月,法院终审,2名被告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6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