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号上午九点半,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此前一审宣判时,劳荣枝被判处死刑。劳荣枝连说两句“我不服”当场表示要上诉。
1996年起,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多次以*诱色**加绑架勒索加杀人的方式作案,前后残忍杀害七人。从中专毕业后的一名小学语文老师到杀人犯劳荣枝,她这一生到底经历了什么?我们来回顾一下,一九九三年劳荣枝任教大约一年后便离开学校另谋出路,一九九四年左右,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了30岁的有妇之夫法子英。1996年,两人从江西九江来到南昌。同年7月28号,劳荣枝在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将有钱男子熊某诱骗至其出租屋,法子英拿刀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随后将其杀害。当晚,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庭审中,劳荣枝否认自己参与杀害熊某,表示自己没有主观恶意,更没有预谋。当日是熊某主动联系他。 1997年,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浙江温州。同年10月10号,两人继续使用同样手段抢劫了KTV陪侍小姐梁某及领班刘某清,之后劳荣枝只携带抢得的手机及存折去取钱,劳荣枝打电话通知法子英取出钱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庭审中,王荣芝辩解称,被法子英强奸几度堕胎,多次打骂,以至于产生恐惧。如果不是法子英,自己不会去实施犯罪。1998年夏天,两人流窜至常州,从刘某身上抢得5000元,并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7万元。该起案件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公诉人在庭审时介绍。被害人之所以幸存,是因为在刘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弃了加害行为。对于检方的指控,劳荣枝辩称,自己从来不主动约任何客户,刘某是法子英选定的,并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1999年7月22号,劳荣枝在安徽合肥某歌舞厅做陪侍小姐,将物色到的绑架对象,殷某诱骗至出租屋手脚*绑捆**锁进钢筋笼,为使殷某相信自己是绑匪,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将木匠陆某骗至屋内,残忍杀害。恐吓之下,殷某写了两张纸条交给妻子交钱赎人。不然会比木匠陆某死的更惨。7月23号啊,法子英用铁丝将殷谋勒死后到殷谋家索要财物,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等待,随后外出报警。警方和法子英激烈枪战,法子英被击右腿擒获。庭审中,劳荣枝辩称,法子英杀害陆某时,他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检察机关称,经现场勘查,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1999年12月28号,法子英被枪决25岁的劳荣枝开始了20年的逃亡生活,2016年中到2017年初,劳荣枝藏匿于厦门某酒吧担任客服,化名雪梨。2019年11月28号,福建厦门警方在某手表专柜将45岁的劳荣枝抓获。2020年12月21号,通知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开庭审理。2021年9月9号,此案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处死刑。
二审审判中劳荣枝称“我不承认我犯了故意杀人罪,我只承认我被动参与了绑架罪。”劳荣枝在庭审现场多次表示且不承认“故意杀人罪”,在谈及与法子英交往的过程,劳荣枝不时掩面哭泣,声音哽咽,表示“后悔卷入这样的事情中”。劳荣枝的辩词能否为其罪行开脱翻案呢?首先,翻供不等于翻案,因为即便是缺乏口供,需要其他证据足以形成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链。人民法院依旧是可以作出有罪判决的。相反,如果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或者其他证据很少,那即便犯罪嫌疑人主动求罪也不会判他有罪的。所以呢,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最最关键点还是证据。那么,劳荣枝说了什么,到底重不重要呢?可以说不太重要,说不太重要也很重要。哪怕她一句话不说或者全盘否认,只要客观存在的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它依然是死罪难逃。说很重要,是因为具体到本案,除了口供之外的所有证据,到底能不能形成一条无懈可击的证据链。问题的关键点就在这里,所以说,看了二审我真的是觉得这个女人真的是太厉害,很聪明,狡猾。这样的人放到社会上,是非常可怕的。首先她说我不是共犯,为什么呢?因为我跟法子英不是恋人关系,是他胁迫了我,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我是迫不得已做的有些事情,所以呢,我应该是胁从犯,那么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这个共犯和胁从犯,他是有本质上区别的,胁从犯的是可以从轻发落的,甚至是免于处罚的。换句话说,真要让她翻案成功了,极有可能当庭就无罪释放了。然后她又说,我今年48岁,我没有整过容。为什么有这么一句?言下之意,我连整容都不敢,或者说我是一个比较真实的人。她在给自己立人设。她说,我是一个胆小的,也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我是一个绝望的母亲的女儿,我是被迫的。还几度落泪,干嘛呢?这叫心理攻势。当法官问到她和法子英关系的时候,她居然说那你去问法子英啊,去问法子英,法子英在20多年前就被枪决了,这就是劳荣枝的第三招,叫做死无对证。也就是说,她企图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一个不会再说话了的死人身上,通过翻供来达到翻案的目的。这样的人狡猾吗?那么,这个案子真的会因为劳荣枝的翻供而翻案吗?在这里,我说一个数字,在羁押期间,仅仅七个月,公安机关就对劳荣枝提审我48次,就算在一审,她本身就是一个答案,肯定是步步谨慎,力争做到无懈可击的。所以,我愿意相信,一审的判决是证据充分的,并且形成了证据链的,至少不可能有这么大的瑕疵的。当然,我要告诉大家,无罪的可能性并非是完全没有,因为万一证据链有重大瑕疵,而劳荣枝正好抓住了这个活下去的密码,那么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我们国家实行的也是无罪推定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就必须要遵守,宁可漏网先人,不可冤枉一人,打个比方,辛普森案所有人心里都明白,他就是凶手,但就是因为警方送标本,送晚了一点血手套而带不上去。我们国家的大侦探李昌钰呢,就成功地找到了这些仅仅在程序上的一些小小漏洞,帮他做了无罪辩护,让美国机关傻眼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当然,但愿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我们也相信我们国家的司法。让劳荣枝的刑辩律师无缝可钻,希望给大社会一个公正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