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 (十堰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近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

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教育

建设数字校园

要逐年减低大班额比例

确保到2020年后,

不再存在超大班额

要加大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将四类非寄宿生纳入资助范围

按寄宿生标准50%的比例给予资助

十堰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官网公告

以下是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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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共中**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加快推进十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全面培养 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引导学生立志为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奋斗。以爱国主义为精神底色,教育引导学生爱国爱*党**,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加强学生品德修养塑造,加强学生的民族精神、社会责任、生态环境、生命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大力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2.坚持“五育”并举。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历练学生的担当、奋斗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突出德育实效,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提升智育水平,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培育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化体育锻炼,坚持健康第一,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加强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设为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

持续强化 义务教策落地落实

3.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县级政府法定职责。各部门、学校相互配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在收费、编班、评优奖励、入队入团、实践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帮扶政策,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因贫失学或辍学。

4.不断完善控辍保学机制。控辍保学工作是各级政府法定职责,县级政府为履行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要严格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一县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实行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要相互配合,推行和完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强化家校联系,及时开展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5.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按照寄宿生补助标准50%的比例给予资助。

6.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营养配餐制度,提高供餐质量,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全供餐准入、退出机制和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定期公布资金明细账目、原材料采购、配餐标准、带量食谱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7.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关爱留守儿童,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关爱模式,形成关爱合力。落实残疾儿童入学政策,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入学、多形式施教”的原则,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实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优先采取随班就读方式,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就学的学生,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使其接受义务教育。

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8.不断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方式根本改变。

9.如期消除大班额。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进一步明确消除大班额工作目标,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帐和专项督导制度。采取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办好家门口学校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到2020年之后,不再存在超大班额。2020年底前,县(市、区)大班额比例超过15%的要降低到10%以内,超过8.4%的要降低到5%以内,其他县(市、区)要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以内;2020年之后,各地大班额比例要逐年减低,直至全部消除。

10.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加快优质教育集群式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学区,通过“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农村学校”等多种形式合理组建教育集团,学区、集团内的学校达到《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1.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两类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校园安全、教师队伍建设等的投入,着力补齐地方教育发展短板。加大对《关于调整优化结构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督办意见》(十政督〔2019〕8号)落实情况的督查,切实将教育投入“三个确保”要求(即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继续保持占GDP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真正落到实处。

12.实施教师补充机制,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两类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根据“缺额全补”原则,配齐配足中小学教师。提高教师生活待遇,督促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偏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2020年4月30日

坚持立德树人 ,“五育”并举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希望通知明确的一系列利好政策

尽快落实落地!

来源/十堰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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