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政策规定 (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内容)

4月27日,湖北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推进会在宜昌召开。湖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刘道伟、葛翔,宜昌市副市长张金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西陵区葛洲坝中心菜市场、伍家岗区隆中路菜市场。会上*放播**了宜昌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惠民宣传片,宜昌、黄石、十堰三地商务部门负责人作经验交流。会议研究讨论了《湖北省农贸市场(菜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标准指引(初稿)》,省商务厅流通处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提升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宜昌市分别于2018年和2021年,印发《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惠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县市农贸市场提质惠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由市商务局牵头推进农贸市场提质惠民行动,推动城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66家,每个县市至少新建农贸市场3家的目标任务。

在宜昌市商务局的统筹协调下,《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迅速研究出台,提出农贸市场要配设一处自产自销区、一个农残检测室、一间管理用房、一处公共卫生间、一个公共停车场,一套肉菜追溯和智慧管理系统,实现鲜、活、生、熟、干、湿分区,设置服务台,配备公平秤等设施,并同步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肉菜追溯体系和农残检测建设。至2020年年底,宜昌农贸市场提质惠民任务全部完成,其中新建28家、改造38家,新建和改造面积达18万平方米,每万人农贸市场使用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至2022年年底,9个县市完成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12家。2022年8月农贸市场“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再升级,将追溯产品品类增加至858个,扩展追溯企业达到161家,累计上传商务部追溯信息1.3亿余条,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为加强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宜昌又先后出台《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经营业态设置及相关管理要求》等多项制度,取缔市场内活禽宰杀,实现活禽“集中屠宰、白条上市、冰鲜销售”。明确城区新开发住宅片区配建的农贸市场,无偿移交属地区人民政府,由国有平台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已实现了城区32家农贸市场产权国有及国有专业化经营。

文‬/ 刘冰 姚定安 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