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全国精子库告急,各地广发倡议书,倡议有志之士“捐精”,并点名大学生“捐精”,部分地区甚至直接提供现金补贴。
所谓“捐精”,是为了解决社会中一些因各种原因导致不孕不育夫妇生理问题才出现的。捐精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参加,要符合严格的捐精要求;此外,机构会要求捐精者满足标准,还会要求有很高的学历,因为学历越高证明遗传的基因会更加优秀。所以,才有了各地号召大学生捐精的政策。

捐精倡议书

捐精倡议书
诚然,大学生积极响应地方政策,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凡事也要有个限度,要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捐精”需谨慎!否则可能会影响生命安全!
全国首例捐精猝死事件
在2011年2月12日,出现了我国首例因为“捐精”而猝死的案件。
在湖北省武汉市,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医学博士郑某,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曾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学生*产党共**员”的称号,并多次在比赛中获奖。
攻读博士期间,该校试运行一个人类精子库,精子库中十分贫乏,因此领导在校园内大力倡导学生捐精。经该高校附属医院多次动员,郑某积极响应学校政策,答应加入捐精队伍。2010年,郑某签署《同意书》,随后在一系列检查后,郑某也符合捐精的标准,使得郑某十分开心。“终于可以再为母校做一些贡献了”。郑某这样想。
2011年2月,郑某在11天时间内先后4次捐精,终于在第5次捐精后,捐精室的工作人员没有见郑某走出来,随后发现敲门进入房间,在没有回应后破门而入,发现郑某倒在地上,没有了呼吸,正式死亡。
后续,医院出具了死亡证明,宣布郑某为“捐精”过程猝死。
一条人命只值8万,还不如头牛?父亲没钱请律师,自带15公斤证据上法庭
在郑某死亡后,校方出具了一份协议书,称“郑刚系自愿捐精,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与校方毫无关系”,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费用8.8万元。
但是,郑某的父母不同意。郑某的父母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在事发后多次要求尸检,但遭到拒绝。
于是,郑某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索赔400万。由于没有钱请律师,他们为了搜集证据,他们辗转各地,搜集了6包证据,重量达15公斤。
在法庭上,一边是本本分分的郑某父母以及几个家属,初中毕业;另一边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和校方代表,知名高知。
郑某父母边哭边读起诉书,一份错句病句连篇、仅有2000多字的起诉状,郑金龙却讲了一个小时;在法官要求出具证据时,郑某父母也是找了半天,要求初中毕业的老人在15公斤的证据中找几张纸可太难了。
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法院判定该研究生与生殖中心均无过错,共同分担损失;郑某在捐精时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捐精行为是其自愿参加的,学校无过错。因此法院判决:生殖中心及附属医院向郑某家属支付丧葬费、郑某父母的生活补助费共8.8万元。

捐精也要量力而行
虽然,大学生响应国家政策是责任与义务,但是,凡事要有度,要量力而行。11天连续捐精5次,即使对于成年人也是吃不消的,更别说一般大学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