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传活动现场。受访单位 供图
“公租房不能转租、出借,也不能改变公租房结构、使用性质……”近日,西部(重庆)科学城相关部门在康居西城公租房小区内开展《举报公租房转租出借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宣传活动。
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转租、出借等突出问题,连日来,重庆高新区建设局积极开展公租房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三个方面抓紧落实:
一、立体宣传,充分公开政务信息 。利用各楼栋租户管理群、各楼栋进出口、电梯、小区中庭、办事大厅等线上线下场所,通过 横幅、海报、电梯贴纸、宣传单、视频、短信、宣传图等形式,向小区群众宣传公租房政策、安全知识等。共计悬挂禁止转租出借和举报有奖政策宣传横幅 20余条 ,张贴海报、电梯贴纸等 500余份 ,发放短信近 三万条 ,微信群内推送相关信息 十余次 ,摆设KT板 50余套 ;反诈骗宣传大屏*放播** 5次 ,发放传单 500余份 ;非法集资宣传发放资料 300余份 ;各种防灾宣传视频、警示提醒在各租户群宣传百余次。
二、线上线下齐发力,严查转租出借违规行为。组建网络监管队伍,每日排查线上渠道转租出借线索,巡查发现转租出借信息 31条 ,已处理 25条 。线下定期开展集中入户走访行动,今年三个市级公租房小区累计开展集体租赁集中入户走访 2次 ,社会租赁夜间集中入户走访 6次 ,累计走访 15443户 ,累计查实转租出借 60户 ,已完成清退 53户 ,完成不符合资格清查 381户 ,清退长期无理由空置或长期不缴纳租金等符合强制清退条件 65户 。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积极开展针对窗口员工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应答尽答,耐心用心服务的要求,同时制定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住户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注意事项,让住户办事“少跑路”。
那么我们普通市民
如何帮助科学城相关部门
更好的加强科学城
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
以及提供有用线索后获得相关奖励呢?
接下来跟记者一起了解
↓↓↓
举报公租房转租出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和查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转租出借违规违约行为,进一步规范承租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公租房管理机构举报承租人、共同申请人以及其他人员将公租房再出租或者借给他人的违规违约行为,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第三条 举报应有明确的对象和线索,至少有以下一项内容:
(一)实施转租出借的公租房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并详细介绍该转租出借行为的有关情况;
(二)实施转租出借的公租房小区名称、承租人姓名,并详细介绍该转租出借行为的有关情况。
举报人如实提供自己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便于反馈情况、通知领奖,不提供的不给予奖励。
提倡实名举报,公租房管理机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四条 举报途径和方式:
(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举报专线: 63651390 ,来信来访: 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 、邮编: 401122 ,电子邮箱: cq63651390@163.com ;
(二)高新区建设局房屋管理科举报电话、邮箱等:
举报电话: 68603615
电子邮箱: 397921474@qq.com
来信来访地址及邮编: 高新大道6号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359室 邮编: 401329
第五条 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举报线索仅有实施转租出借小区、承租人姓名信息的,给予每起 50元 (人民币,下同)奖励;
(二)举报线索仅有相关公租房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的,给予每起 100元 的奖励;
(三)举报线索在上述(一)或(二)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了相关转租协议、转账记录和交易信息等书面、实物证据,且直接支持实现了核查处置的,给予每起双倍即 100、200元 的奖励;
(四)举报人一次性或一定时间内举报多起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500元 的奖励;
(五)举报线索、证据直接支持,或者举报人进一步协助查处了相关串案、窝案以及影响特别恶劣案件的,给予一次性 1000元 的奖励;
(六)两人及以上共同举报的,按一起案件奖励,同一线索有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的,按一起案件并结合线索价值、举报时间先后奖励。
第六条 举报人或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公租房管理机构已受理、正在查处或整改的;
(二)互联网有关网帖或已经新闻媒体、自媒体曝光的;
(三)参与实施转租出借,或共同申请人、其他纠纷原因等有直接、间接的关联人;
(四)无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线索,或举报整楼层、整栋或片区等“撒网”式举报且无有效证据的;
(五)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举报的。
第七条 公租房管理机构查证属实后,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奖励由举报人本人实名领取,逾期视为放弃奖励。
第八条 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借此诬告并干扰管理工作和他人正常居住,承诺不是该转租出借的直接、间接关联人,违反者承担责任后果,已领取奖励的退还奖金。
第九条 本办法所指公租房小区包括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康居西城、两江名居、城南家园、民安华福、云篆山水、城西家园、空港乐园、九龙西苑、樵坪人家、半岛逸景·乐园、美丽阳光家园、金凤佳园、学府悦园、江南水岸、龙洲南苑、碚都佳园、幸福华庭、缙云新居、空港佳园。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公租房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
END

总编:邓晓伟丨副总编:李昊阳
主编:李童彤丨责编:王倩
编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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