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明是我在车上‘捡’”的,咋个就变成‘偷’了?”乘坐出租车、网约车时,捡到他人遗落的财物占为己有,这样的“大便宜”背后却隐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青羊公安从近日两起帮市民找回遗失手机案例,向大家深度普法,为啥捡了东西会被定性为“偷”。
网约车上“捡”手机占为己有
一时贪念已犯法
“警官,你好,我的手机丢了,已经被关机了,请你们帮我找一找吧!”近日,府南派出所接到群众孙女士的报警求助。
原来,孙女士乘坐出租车到战旗东路下车,步行到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孙女士回拨手机时发现手机已关机,遂报警求助。
接警后,府南派出所民警杨时运、辅警何阳立即开展工作,经过调查找到了孙女士乘坐的出租车车牌号码并联系到了司机师傅,随后在出租车车内通过查看监控,确定了拿走孙女士手机的人是之后乘车的一名乘客王某。当天下午民警便将盗窃嫌疑人王某抓获 ,并当场找回了孙女士的手机。
经讯问,王某如实供述自己是在乘坐出租车时,在车内发现了无人看管的一部手机,趁司机不备时将价值5000元手机偷走并将手机关机准备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王某将因一时的贪婪面临法律制裁。

“警官不仅长得一表人才,破案更快,这次真的非常感谢您!”孙女士来到派出所,送出一面“长得帅、破案快”的锦旗表达了对民警杨时运、辅警何阳的感激之情。
外卖小哥“捡”走车筐内手机
民警两个小时找回
“警官,我爸爸把手机落到电动车上了,现在找不到了,能不能帮我们找找?”无独有偶,金沙派出所近日也处理了一起类似的警情。
金沙派出所辖区群众文先生来到派出所值班室寻求帮助,他父亲将手机遗失在小区内的自家电瓶车车筐内,希望警察帮助寻找。
派出所民警熊豪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经过多方寻找,发现手机是被一名外卖小哥拿走,熊豪与外卖小哥联系,外卖小哥得知情况后,便在当晚21时将手机送到了派出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近日,文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金沙派出所,并向办案民警表达了感谢之情。
封闭场所“捡”财物构成盗窃
请归还失主或送公安机关
青羊公安表示,出租车、网约车属于封闭场所,人员流动性不大,司机系明确的管理者,当乘客下车遗落财物时丧失占有,该财物转化为特定场所的管理者占有,即为司机占有的财物,此时第三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盗窃。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青羊公安提醒: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因此切莫因一时贪念而导致自己触犯法律。
图片由青羊公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