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行动#
没有约定利息的话,起诉时当然不能要了,这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比如《民法典》第680条、《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第1款。

看到这里,你可能要发出这样的感慨了。
“借给他钱的时候考虑兄弟/姐妹情谊,而且他说就借一个月,我就没跟他约定利息。可借款都到期2,3年了,他也不还,存银行都不少利息了!起诉时不能要利息也太亏了!”

没错,在这个仿佛“借钱的人就是大爷”的时代,法律如果一丁点利息都不支持,显得确实有些不公平公正了,还会助长不还钱人的嚣张气焰。

起诉时可以要的这笔钱就是本文的主角“逾期利息”。
简单来说,就是超过还款期限不归还欠款,需要承担的利息。具体规定于《民法典》第676条。
一、逾期利息与借期内利息的区别

(1)计算阶段不同:借期内利息指的是从借款之日到约定还款之日的利息,而逾期利息则是指从借款到期日到实际还款日的利息。
如约定自2020年6月1日开始借款,2020年12月1日偿还。
借期内利息从2020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12月1日止。
逾期利息从2020年12月2日开始起算至借钱人实际履行之日止。
(2)利率不同:由于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因而可以分别约定。比如,借期内利率约定月息1.5%的话,逾期利率可约定为月息0.5%。
但逾期利息是有最高限制的。

当前法律规定
如果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将依照法律规定,分情况处理。
二、当前“逾期利息”的适用
该问题主要规定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和第29条。

这里所说的“一年期*款贷**市场报价利率(LPR)”小编在上一期《浮动的利率》中详细讲过,大家可以自行回看哦~

但也是有最高限制的,就是第28条规定的4倍的LPR。如果你同时约定了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是不可以超过这个数的哦!

需要注意的是,小编上述内容都是针对当下的借款所说的,而且都是年利率哦!!!
三、往期“逾期利息”的适用
如果你们之间的借款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那么逾期利息适用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2015年版。


总体来说,2020年8月19日前的逾期利息按照6%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按照现行规定(一年期LPR,一般以起诉月发布的数据为标准)计算。
四、起诉时常用的表述

(1)由于“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相关联,且均不得超过24%或者4倍的LPR。
所以起诉时如果约定了借期内利息,直接诉请“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万元,以及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即可。
当然表述可以因人而异,有所不同。
(2)如果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假如约定还款日为2021年5月8日,那么起诉要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万元,以及自2021年5月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即可。
(3)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诉讼请求那么就可以表述为“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万元,以及自起诉之日/逾期还款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起诉数额较大,证据比较复杂的话,建议大家还是请律师,毕竟法律还是有一点专业化的,“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麻烦事。
如果数额比较小,事实清楚,证据明晰,那自己多跑两趟也是可以办下来的,就没必要请律师花冤枉钱了。

下期我们讲“法院判决后,老赖不还钱,我们怎么维权”,不见不散~[灵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