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社区矫正法集中学习研讨会 (司法局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

为提升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二师乌鲁克垦区司法局通过“四为工作法”,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和要求,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提升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为:以业务培训为基础,提升干警专业素养。集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培训,组织辖区业务能力强、语言组织能力好的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授课评比。同时,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采用以会代培、以老带新的形式进行“传帮带”,形成“以讲促训、以比促学、以评促战”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提升。

司法局社区矫正三道防线,市司法局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二为:以日常检查为督促,规范矫正执法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辖区6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办案程序、法律文书规范、矫正工作方案、日常管理等入矫、管理、解矫各环节进行全面评查。针对案卷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研判,限时整改,进一步提升辖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工作水平。

三为:以动态排查为巩固,念好违法违规“紧箍咒”。梳理排查重点管理对象,全面掌握重点矫正对象动态,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今年以来累计走访排摸社区矫正对象23人,集中信息核查3轮60余人次,集中教育59人次。对重点对象通过实地走访、现场点验的方式进行抽查,进行个别谈话,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纠正思想、深刻检查、汲取教训,为社区矫正对象上牢“紧箍咒”。

四为:以工作协同为保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依靠辖区政法单位集中的优势,充分整合各兄弟单位职能优势,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助力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回访工作机制,邀请垦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促进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水平的提升;建立信息核查机制,由公安部门协助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化核查比对,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以达到在社区矫正对象中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和帮扶教育工作。

通讯员:雷磊 郑聪超

编辑:江伟豪 责编:庞文峰 刘雅雯

审核: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