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锦观新闻客户端
5月4日,在k435次列车上,一男子不知道什么原因与一陌生人发生冲突,被陌生人用18厘米的长刀杀害,行凶者当场被抓获,围观的乘客惊呼“都是血、都是血、都是血”。

受害者表哥表示,死者是独生子,他与行凶者根本就不认识,他在死之前的最后一刻,把刀抢过来了,压在肚子下面,让行凶者不能继续作案。

在曝光的视频中,受害者的母亲声泪俱下地质问铁路有关人员,“这么长一把刀,你们怎么可以随意就让他带上车”。

事件发生后,网友们也纷纷关注并热议。网友们对铁路部门提出质疑,说平时自己进火车站,连指甲钳、剃须刀、挂在钥匙串上的小刀、电钻等都无法带进去,一过闸机就被识别出来予以没收了。为何这名行凶者却可以把18厘米长的刀安全通过安检,带上火车,最后引发了这次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国晖普法
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实践中,故意杀人、伤害案件从性质上通常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如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行凶对象的;
一类是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
前者应当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判处被告人重刑直至判处死刑。对于后者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外,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具体量刑情节如下:
▼ 情节严重的情形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力暴**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 情节较轻的情形
(1)义愤杀人;
(2)激*杀情**人;
(3)受嘱托杀人;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
综上,本案中行凶者因为和陌生人发生口角,就在火车上暴起杀人,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已经恶劣的社会影响,可能面临死刑的处罚。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