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善园(15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再思考

再读,总感觉“施于人”三个字有点刺眼。施于人,就是对人提要求,讲规则。忽然觉得自己以前还是有点草率了:念叨这句话时候,就想着如何去要求别人了。庆幸自己是教师,的确有面对学生时,可以做自我提醒,也可以对学生提要求。结合历史,忽然发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更多的时候都是管理者用来自律的和相互评判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属于“领导专用”!说这句话时,往往透着很强的优越感。

以己度人,是没有问题。施于人,能以“己欲”为标准也是先进。孔子提出后,成为师者准则、管理者行动指南、*场官**定律。这是儒家,即读书人加强自律,并积极影响别人,强调言传身教的名言。只是感觉句话是管理者、上位者的自我约束与提醒,甚至是标榜与自得。孔子讲这一句话时,应该是这样的场境:上位者,文化人,不断地给别人提要求,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内卷之风从古有之。最后发现提要求者,自己也只是“语言的巨人”,说到而不能做到。这与儒家克己复礼,修身养性的主张很不一致,所以孔子才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告诫仕大夫们:自己都做不到的,不要去要求别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建立对“己之欲”的把握上。能不能做、要不要做,就以德高者之“欲”为标准。如此,德治与人治的属性也是很明显,这是文化人的自觉,强调人格的魅力。问题是仕大夫之外的普通老百姓,平时往往是受制于人,而很少施于人。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属于读书人的自律时,那白丁如何自处?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属于管理者的信条,那被管理者如何自悟?普通老百姓的日常行为,是不是完全要依赖管理者的指导?普通人日常并不“施于人”,那还要不要修炼“己欲”?

管理者总是少数,真正能“施于人”的不多。平凡人平凡欲,“我之所欲,就在毫末”。如果所有人都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己所欲”,是不是就可以“广施于人”。普通人,“喜欢金钱,喜欢财富,喜欢权力,是不是就可以一样地要求别人去追求。”新时代强调人人平等。当下生活中,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可能还有些基于情感而“施于人”的行为。一般的人与人之间,各自管好自己,“不施于人”已经成为常态。在有制度、*法讲**律,管理者也不能再随意的“好为人师”、“以己度人”。新时代如果传承这一句话,真的要好好思考了。

面对生活,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应该有实用性的标准。走进生活,普通的人会觉得法律太远,也会觉得道德太玄。所以我们需要一种适合于面对生活,适用于全体社会人的判断标准。西方哲学里有这样的思维方式,可以供我们学习与借鉴。康德这样说:除非我愿意我的行为准则成为普遍的法则,否则我绝不做这件事。用古文表达即:人人可为,即我可为。或者是如不能广行于人,就是不可为。这种思维,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传统思维,区别很大。最大的区别:人人可用,而不只为管理者、上位者所津津乐道。

兼听则明,多思甚好。

万善园(15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