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微信算不算加班法院判了 (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法院判了)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大致内容是:李女士入职某科技公司,约定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一年后,公司以连续旷工3天为由解除了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李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在职期间的下班后、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的500余个小时的加班费。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排班表、钉钉打卡记录等证据。该公司以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休息时间在微信群内回复一些客户问题、下班后偶尔接听工作电话等属于正常工作不属于加班为由,进行置辩。

最终,法院二审观点如下: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本案中该公司未进行审批。法院还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互联网技术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多变,已经不拘泥于单位的固定工作地点和时间,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属于隐形加班,应当综合考虑是否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的工作内容认定其现实的加班情况。

判决如下:综合考虑李女士加班频率、时长、内容和薪资标准,该公司应支付李女士加班费3万元。

看完了新闻,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如果李女士输了,我相信判决结果难以服众。作为一个曾经在银行工作14年的老员工,我对隐形加班这个问题绝对有发言权。

有好多朋友都问我,你天天那么晚下班,都干啥呢。银行都关门了,你们不下班,难道单位管饭啊。客户还经常埋怨,银行是真悠闲,9点才开门,5点就关门,多一分钟也不服务。

其实真实状态是,8点20前员工已经到位,8点30正式进入工作状态,支行员工开始召开晨会,分享最新财经资讯和理财产品信息,通报上一日工作业绩和今日工作计划,服务手势及用语演练,9点正式对外营业。

中后台员工的工作时间本身就是8点30,一上班就是无尽的报告、计划、方案、总结、报表、通报等等繁琐工作。

下了班,门是关了,学习培训会议才刚刚开始,最怕的就是,6点多群里突然发送一则会议通知,遇到个话痨领导,一个会议开到半夜,他是过了嘴瘾,员工的晚饭、接孩子、辅导作业、家务活全部泡汤。管你是怀孕了,身体不适或是急事,都得在微信通知的时间内请假,稍微晚点,就给你记上,给你通报。平均下班时间8点以后。

上面都属于正常工作,勉强接受了,但是盯手机这个事情,在银行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实在是苦不堪言。不夸张的说,晚上11点之前一般是不敢好好休息的,生怕领导会@。疫情期间,领导说了,我们是居家办公,不是休息。会议从早到晚,中午吃饭的时间都给你安排上,还要给客户打电话营销,后台有系统监控,可以立即通报你是不是给客户打电话到有效时长,有没有营销成果。

最夸张的,有一天晚上11点30视频会议散会了,分行二把手领导还带头喊口号,要求喊出声:加油必胜!勇夺第一!反正我是没喊,家里人都睡觉了,嗷的一嗓子还不得把人吓出毛病来。大多数员工还是喊了的,虽然第二天各种怨气纷纷,喊爹骂娘,但是顺从已经是银行人基本的职业操守。

以至于,银行人把加班都看成了努力工作的象征,不加班就是躺平,自己都给自己拷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一起聊天,都是在比哪个部门工作压力大,加班时间长。慢慢的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好像这才是正常银行人该有的工作状态。

身边腰疼、背疼、胃疼、脖子疼的同事比比皆是,除了加班的话题,银行人最热的话题就是哪个按摩店、中药铺医术高、效果好。

真是奇怪了,中国人什么时候能改改这不良习性,为自己好好活一回呢。

喜欢被压榨、被管制、被画饼,还要自己内耗自己。

上面李女士的成功,真是为众多“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打工人出了一口恶心。

以下是微信加班截图,提醒大家珍爱自己的时间,不要对自己太苛责。往事皆为云烟,只有每日的幸福和健康才是实实在在的收获。

下班回微信法院判加班费,下班后微信处理算加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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