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谐音“我爱你”,不少准新人选择在这天登记结婚,讨个“好彩头”。今年的5月20日恰逢周六,为满足广大新人对爱情寓意的追求,为大家提供特殊时间节点服务,我市各处婚姻登记处决定“为爱加班”,在2023年5月20日(周六)这天不休息,照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新城区
新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决定于5月20日(星期六)继续办理结婚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
采取线上预约:可通过“蒙速办”App或“呼和浩特市民政”官网进行预约。
二、所需手续
1. 提供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集体户需要户口本人页及首页原件。
2. 提供双人红底合影免冠照片2寸三张。
3. 军人一方提供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及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 未婚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为:未婚或空白,写其他类请先到公安部门进行更正;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协议书;丧偶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为:丧偶。
三、办理时间
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回民区
为满足广大新人朋友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回民区婚姻登记处“520”正常开展结婚登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无需预约,所有新人5月20日当天带好个人证件来回民区*证办**大厅现场排号办理。
二、所需手续
1. 提供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需要户口本人页及首页原件(或本人页背面印有户籍地址);无户口簿的,可去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备注用于婚姻登记。
2. 提供双人红底合影免冠照片2寸或大2寸3张。
3. 军人一方提供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及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婚受理范围:军人一方驻地、女方户口所在地、军人户口注销前的常驻户口所在地(需提供注销前的户口簿为凭证)。
4. 未婚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为:未婚或空白,写其他或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类请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更正。
5. 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或判决书(需生效证明);如离婚后更换过户口簿,婚姻状况应为:离婚,不符需带上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更正。丧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为:丧偶,或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三、办理时间
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四、办理地址
回民区*证办**大厅三楼。
玉泉区
玉泉区婚姻登记中心为爱助力,决定于5月20日(星期六)当天提供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延时服务1天。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二、所需材料
初婚:双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红底合照。
再婚:双方需携带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即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如携带判决书需同时携带生效证明或终审判决书。
三、咨询电话
0471-6373350(结婚咨询)。
四、注意事项
1. 军人身份需携带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 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于当事人所声明的一致,如不一致需到户口簿所在派出所更正。“未说明”“其他”“空白”类均需更改为与现在实际情况相符的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婚、丧偶)。
赛罕区
赛罕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爱助力,决定于5月20日(星期六)当天为广大群众延时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约方式
现场办理及线上预约均可;线上可通过“蒙速办”App或“呼和浩特市民政”官网进行预约。
二、办理时间
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三、所需材料
双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红底合照。
四、咨询电话
0471-6388635(结婚咨询)。
五、注意事项
1. 军人身份需携带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 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于当事人所声明的一致,如不一致需到户口簿所在派出所更正。“未说明”需更改为与现在实际情况相符的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婚、丧偶)。
3. 再婚双方需携带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即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呼和浩特晚报 记者 马妍 王英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