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下文为前18项常见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1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2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1.3.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2.1一级资质标准
2.1.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6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18人、电工不少于3人。
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1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10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8台次。
2.2二级资质标准
2.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2.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1人。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3承包工程范围
2.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2.3.2二级资质
可承担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3.1一级资质标准
3.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3.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3.2二级资质标准
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3承包工程范围
3.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3.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4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4.1一级资质标准
4.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4.2二级资质标准
4.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3承包工程范围
4.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4.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5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5.1一级资质标准
5.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5.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
5.2二级资质标准
5.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5.2.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5.3承包工程范围
5.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5.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6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6.1一级资质标准
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6.1.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100米或桥墩高≥60米的桥梁4座;
(2)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6.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200吨以上架桥机1台。
6.2二级资质标准
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5)6.3.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吨以上架桥机1台。
6.4承包工程范围
6.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6.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150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1000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7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7.1一级资质标准
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7.1.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破爆**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500米的隧道4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10公里以上。
7.1.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2台。
7.2二级资质标准
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7.2.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破爆**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7.2.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7.3承包工程范围
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8.1一级资质标准
8.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8.1.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8.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8.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8.2二级资质标准
8.2.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8.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8.2.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8.3承包工程范围
8.3.1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8.3.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9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9.1一级资质标准
9.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9.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9.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9.2二级资质标准
9.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9.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9.3承包工程范围
9.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9.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10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0.1一级资质标准
10.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0.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10.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10.2二级资质标准
10.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0.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0.3承包工程范围
10.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10.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11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1.1一级资质标准
11.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11.1.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1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6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二级资质标准
1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1.3承包工程范围
11.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11.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12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2.1一级资质标准
12.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2.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员齐全。
1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国家重点*物文**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12.2二级资质标准
12.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2.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2.3承包工程范围
12.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12.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物文**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1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3.1一级资质标准
13.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13.1.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
1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
13.2二级资质标准
1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2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3.3承包工程范围
13.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13.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14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4.1一级资质标准
14.1.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14.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1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2)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3)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14.2二级资质标准
14.2.1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14.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4.3承包工程范围
14.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4.3.2二级资质
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5.1一级资质标准
15.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5.1.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5.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5.2二级资质标准
15.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5.2.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5.3承包工程范围
15.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15.3.2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注: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环保工程规模划分表:
|
环保工程类别 |
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备注 |
|
|
水污染防治工程 |
工业废水治理 |
废水量:吨/日 |
≥5000 |
1000 -5000 |
<1000 |
|
|
COD负荷:公斤/日 |
≥10000 |
4000 -10000 |
<4000 |
|||
|
城镇污水处理 |
污水量:吨/日 |
≥20000 |
8000 -20000 |
<8000 |
||
|
污(废)水回用 |
污(废)水量: 吨/日 |
≥10000 |
2000 -10000 |
<2000 |
||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工业蒸汽锅炉烟气治理 |
单台装机容量:蒸吨/小时 |
≥65 |
65-35 |
<35 |
|
|
发电锅炉烟气治理 |
单台装机容量:兆瓦 |
≥100 |
100-25 |
<25 |
||
|
工业炉窑烟气治理 |
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 |
≥20 |
20-6 |
<6 |
||
|
其他工业废气治理 |
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 |
≥10 |
10-3 |
<3 |
||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
一般工业固体物处理与利用 |
投资额:万元 |
≥2000 |
2000 -500 |
<500 |
|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其中医疗废物处理) |
处理量:吨/日 |
≥20 (≥10) |
20-10 (10-5) |
<10 (<5) |
||
|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 |
处理量:吨/日 |
≥200 |
200-50 |
<50 |
统称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
|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 |
处理量:吨/日 |
≥500 |
500-200 |
<200 |
||
|
生活垃圾堆肥工程 |
处理量:吨/日 |
≥300 |
300-100 |
<100 |
||
|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 |
噪声与振动处理 |
投资额:万元 |
≥150 |
150-50 |
<50 |
|
|
电磁污染防治 |
投资额:万元 |
≥400 |
400-100 |
<100 |
||
|
污染 修复 工程 |
污染本体、土壤、矿山修复等工程 |
投资额:万元 |
≥3000 |
3000-500 |
<500 |
|
16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6.1资质标准
1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16.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16.1.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2)混凝土运输车10辆;
(3)混凝土输送泵2台。
16.2承包工程范围
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17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7.1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18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资质标准
18.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18.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18.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备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要求,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说明:此文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文号为: 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内容,对现行施工总包二级资质标准进行整理。 { 现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文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号: 建市[2015]20号,发文日期: 2015-01-31}如有不对之处,请网友留言告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