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二)申请资料
1.重庆市失业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2.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初次办理的市外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员复**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 提供 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 复印件 。
5.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三)受理机构
全渝通办,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简称街镇平台)受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经办流程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办理。
1.审核
⑴街镇平台比对单位参保、工商注册(个体雇主、企业法人及股东)、税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个人所得税缴纳)等信息,并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处于失业状态。
⑵高校毕业生、*员复**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通过审核身份凭证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商教育、退役事务、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助认定。
⑶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残疾人员、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通过比对系统信息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审核本人身份凭证,商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协助认定。
⑷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2.登记
⑴街镇平台即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系统当前为“就业状态”的,自动终止就业登记。
⑵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身份认定后,注明人员身份。
⑶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免费发放。
见重庆市《失业登记申请表》:

重庆市《失业登记申请表》

重庆市失业登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