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罂**苗当青菜吃” 非法种植被判刑

   中国法院网讯   2021年9月1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种植*品毒**原植物刑事案件。

  2021年4月,被告人杨某在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的家中院内,非法种植疑似*粟罂**1542株,自行拔出339株,非法持有疑似*粟罂**果实23个。杨某种植和持有的疑似*粟罂**、疑似*粟罂**果实,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均检出*啡吗**、可待因、*粟罂**碱、蒂巴因、那可汀。经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鉴定,均为*粟罂**科*粟罂**属*粟罂**。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称:2019年春天,自己家中院子内长了两株小青苗,长大后结果,看到果实外观为枣核形状,像鸽子蛋大小,通过手机上网查阅发现是*粟罂**。因为杨某患有糖尿病并发症、脉管炎等多种疾病,吃*粟罂**青苗可以缓解症状、降低血糖等效果后,就悄悄保留了*粟罂**果实种子。在2020年、2021年连续种植*粟罂**,直到公安机关查获,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刑法,悔恨不已。

  被告人杨某辩护人亦认可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的犯罪事实,但提出被告人杨某在公安机关查获前,已经自行铲除339株*粟罂**,属于从轻情节,且杨某患有多种疾病,建议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平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非法种植*粟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品毒**原植物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种植*品毒**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吸取此次教训,认真反思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