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期间参与赌博 (办案札记题目)

作者:林律师,林林民商经济案件研究。

引语

涉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最初被刑事拘留时都怀有共同的期待,就是希望自己能够被保释出去。而在司法实务中,虽然我国没有保释制度,但是有一项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具有同等的效果。

但从目前中国的司法实务来看,刑事律师辩护工作中难度最大的是无罪判决,其次则为取保候审。能否成功办理取保候审,除了是否能够符合并严格适用取保候审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条件外,也会受到具体案件情况和案外等诸多因素干扰。因此,国内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成功率一直较低,受到现实环境的各种影响。

2021年3月19日,终于收到了当事人被成功取保候审的好消息,期间经历的各种跌宕起伏且听笔者娓娓道来。

先给大家捋一下时间线

·2020.12.18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2021.1.22 当事人被逮捕

·2021.3.19 当事人取保候审,释放

接受委托

笔者是在2021年2月1日正式接受吴某(化名)家属委托和律所的指派,担任涉嫌开设*场赌**罪的当事人的辩护人。在介入案件后,笔者当即预约会见当事人,但由于疫情防控要求,预约会见的名额总是一席难求。

第一次会见

笔者在2021年2月5日见到了当事人,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沟通的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由当事人陈述其了解的涉案情况、基本案件事实,以便律师大致了解基本案情;二是律师询问当事人,主要是了解办案机关讯问当事人的时间、次数、程序及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无签字确认相关的实物证据材料等,以此推断办案机关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情况及案件进度;三是在了解前述案情基础上,对全案进行严谨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拟定基本的辩护方案。告知当事人目前罪名的基本规定,案件会经过哪些程序及重点阐述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律师在这个过程的主要辩护工作内容,需要当事人如何配合,依法告知当事人如何应对讯问、如何进行有利辩解、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等。

与承办人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会见当事人后,笔者向侦查机关提交了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而侦查机关在几天后答复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但笔者认为当事人所涉案情相较较轻,所以笔者没有放弃,同时向检察院也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等法律意见书,主要从以下方面阐述:一是强调当事人在涉案所处的作用和地位;二是对于羁押必要性的论述,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此后笔者一直在与承办人沟通联系,但未有确切回复。

取保候审过程及结果

2021年3月10日上午,承办人告知,需要家属到派出所协助处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居中协调沟通后,家属在当天下午即完成了手续的办理,同时得知将在3月15日或者16日会正式释放当事人。由于所述时间间隔一个周末且距离目前时间相隔较久,怕有所变化,笔者于3月12日与承办人沟通具体释放时间,获知暂定3月15日下午会释放。

因当事人的父母是在异地工作、生活,3月15日特地从异地赶到当事人被羁押地,从当天在门口苦苦等待守候未接到人。后来了解到是因为中途突发变故,所以当事人目前暂时没有释放,需要耐心等待结果。之后,笔者一直主动积极与办案机关保持联系,沟通接洽,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并尝试争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由于当事人被逮捕的时间是1月22日,按照一般的办案程序,侦查机关需要在3月22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诉机关。而且一般会提前1-2个工作日移送,所以按照以往的办案经验,3月19日将会是关键的时间节点,如果当事人当天没有被释放,那么材料将移送至公诉机关,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到了19日晚上,笔者终于收到同意当事人取保候审的决定,且获知了当事人已经重获自由,能够回家与家人团聚的好消息,笔者也第一时间与家属分享了这个他们盼望已久的喜讯。至此,当事人终于成功取保候审,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目前当事人已经顺利取保候审,但案件尚未办结,希望最终也能有较为妥当的结果

办案札记模板,涉嫌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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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在刑事案件辩护工作中,结合案件具体办理进度、走向及案情实际情况,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并适时提出相应的申请尤为重要,这除了能够使当事人免受羁押之苦,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避免错误的司法羁押,有助于减少其他不必要的赔偿纷争。

注:本文整理完毕于2021年3月22日,首发于公众号,后发于其他自媒体平台。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果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