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抬头发票可以税前扣税吗 (通讯费报销抬头能否税前扣除)

个人抬头电话费可以报销吗?能税前扣除吗?刚刚,深圳税务局明确了!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不仅可以报销,还能税前扣除!

个人抬头电话费发票能税前扣除吗,通讯费报销抬头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给公司业务员报销通讯费,取得的是运营商(如移动、联通或电信)开给员工个人的发票,能否作为公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

深圳税务答:如果是报销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通讯费支出(即因公通讯费,需要证明),可以凭开给个人的发票税前扣除。如果是按职工福利发放,按福利费规定扣除。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如果税前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能证明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可以凭发票税前扣除;

2、如果并入合理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3、如果属于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如果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不能税前扣除!

1、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2、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不予从税前扣除。

哪些个人抬头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1. 机票、火车票、出差乘*交坐**通工具人身意外保险费、员工出差产生的财政收据签证费

这些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是实名制的票据,员工在税前扣除时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注意:1.股东或员工用于个人消费的,跟公司经营无关的不允许税前扣除。2.给客户、邀请培训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报销的机票、火车票等,计入"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但是税前扣除受双限制(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交坐**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职业技能报名费

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3. 医药费票据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有关规定,员工报销的个人医药费可以列入职工福利费。同时应注意,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 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核酸检测费

企业为湖北员工在湖北做核算检测费用进行报销,员工取得的是个人名字抬头门诊收费票据,票据有财政部监制章,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吗?答: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回答(第十二期)》第九问

6. 水电费

公司租个人房屋用于办公,租赁合同约定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实务中,要取得的对方发票复印件及分割单、收据,以及本公司付款有关证明。

哪些个人抬头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1.租金

分三种情况:

1. 个人付款,实际是公司租房办公,不可以税前扣除。应把发票退回,重新开具公司抬头的发票,不能重新开具发票的,作纳税调整处理

2. 非外籍员工报销不可以税前扣除。

建议:企业以多发工资的形式补贴,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发票,但会增加个人税收负担。3.外籍个人实报实销形式可以税前扣除。

计入工资薪金允许税前扣除,外籍个人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免征个税。

2.餐费

提示:1.只能开具公司抬头才可以税前扣除,注意开具时索取普通发票,即使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2.企业要正确区分是员工餐费(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还是招待客户餐费(计入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受双限制(60%、5%))。

3.住宿费

只能开具公司抬头才可以税前扣除,注意开具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4.加油费、车辆报销费、车辆维修费

如果是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建议签订租赁合同:

1.在合同中约定加油费等由公司承担,可以税前扣除,允许扣除的前提是加油费必须开具公司抬头。

2.车辆报销费只能开具个人抬头,属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使合同约定可以由企业承担,也不能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3.车辆维修费同车辆保险费一样应由个人负担,即使合同约定且开具企业抬头发票也不允许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0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03国税法【2008】80号第八条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