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者奖激励体系 (关于进一步落实优者奖)

选干部、用人才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要明确“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优者奖“不仅拓宽了*党**用人导向的维度,给予能者精神、物质上的奖励,更是在制度设计上的创新。深化该制度,有助于持续激发优秀人才干实事干好事的动力。为了更好的将“优者奖”进一步落实下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

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 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干部考察的首要内容,并贯穿到干部上选下派全过程各环节,依托政治素质考察制度,用好政治素质问题,同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形成考察合力,对政治素质不过关的干部“要否决、敢否决”,以最严标准把好治素质首关。其次通过实施差异化考核,突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重点,健全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实际,设定合理的考核内容、指标、方法,确保考准考实。全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在建立健全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工作具体情况,设定针对性的考核内容、指标、方法,确保在考核的过程中考准考实。组织干部“晒清单”、比业绩、亮特色,开展公众监督评议,引入“第三方”考评,确保程序规范、过程透明,为干部树立正确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在干部任用方面, 结合基层实际,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内容指标、考核方法,将“考人”与“察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补充,破除“平均主义”的壁垒,把真正的“优者”选出来,才能令干部群众心服口服。要在考核程序上下“绣花”功夫,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定义“优者”,为*党**员干部树立一把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并一量到底,把那些德能勤绩廉全面过硬,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优者”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优中选强,把干了什么事、干成多少事、干好哪些事作为重要评判标准,注重选拔任用在基层一线岗位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

在干部人事奖惩方面, 结合当地实际,着眼发展大局,注重从调动干部工作热情上想办法,让干部对“干什么” “怎么干” “干到什么程度” “干好有何奖励” 一目了然,把考核激励的标尺立起来,分门别类建立考核激励的具体内容,打好精神激励、物质褒奖的“组合拳”,落实好培训、体检、休假等相关待遇,对家庭困难的做好慰问帮扶,解除后顾之忧,让其轻装上阵干事创业;从思想上关爱干部,体现精准化差异化要求,定期谈心谈话、嘘寒问暖,让精神奖励更“走心”。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扬,开空头支票,而要把奖励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让表现优秀者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自身社会价值的意义。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让“优者奖”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让优者更优,劣者变优,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让想干者能干,让实干者干成,解优秀人才千实事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