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谤诽**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称: “利用信息网络*谤诽**他人,同一*谤诽**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谤诽**罪。”
这是我国首次对利用网络信息实施*谤诽**的案件,细化为可量化的网络浏览次数与转发数。

“转发五百可判刑”这一规定一时间让网络“转发*党**”们人心惶惶,同时也将网络谣言再一次被推向大众的审判台。
“转发刑拘”:并非只是说说
近些年来,伴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高普及率。
从各类网络论坛,再到博客、微博的出现,网络言论的高度自由让也让衍生出的许多网络谣言屡禁不止。
虽然已有前车之鉴,如“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红人都曾因长期在网络上造谣、传谣而被刑拘,然而仍有数不清的网络谣言像洪水猛兽一般来势汹汹。

在甘肃省也曾发生过多起因网络谣言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件。
2012年4月10日,微博用户“王某某”在其微博发帖称“今天甘肃陇南市宕昌县南洋小学发生食物中毒”。
经核实该帖为谣传,宕昌县公安局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3年6月下旬,临洮县申某某在QQ空间发布谣言信息称,有6名逃犯越狱,在我省杀害78名女性,强奸36名,抢夺财物700多万元,近期该团伙流窜到临洮县新添镇后又杀死3人。
7月1日,临洮县公安局遂对谣言发布者申某某依法进行罚款拘留处理,同时要求谣言信息发布人在其QQ空间进行辟谣澄清,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2013年8月1日,36岁的秦安县魏店乡吊川村村民王某,因不满秦安县教育局关于秦安县魏店中学撤并的相关决定,使用其子牛某的手机,向其朋友发送“如果魏中并撤我炸了教育局”的信息,同时将该信息发送到其子牛某的QQ空间,并共享到腾讯微博,引发不良影响。
秦安县公安局给予王某罚款的治安处罚,同时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

为了进一步制止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首次将利用网络信息*谤诽**的案件进行了可量化的规定。
即利用信息网络*谤诽**他人,同一*谤诽**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谤诽**罪。
这一规定一经公布,在网民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对于一众网民来说,“转发五百次”即可判刑似乎有些危言耸听。
可获取网络的渠道四通八达,如何锁定信息源以及如何界定“五百”与“五百零一次”的区别,都让许多人对这一规定的可执行率深感怀疑。
然而就在该规定公布后不久,第一起因转发量超过五百次而被刑拘的案件就发生在 张家川的一名16岁的普通中学生杨辉身上。
这起案件起因源于当地发生的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当杨辉得知该案件后,遂在自己QQ空间的说说里先后发表了三条对该案件的看法。

其中不乏充斥着一种对当地刑警工作态度不满的情绪,言语中不乏“社会黑暗”“天理何存”等过激情绪。
杨辉先后在QQ空间发表的这三条说说在学校及当地引起了很大的煽动性,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最终在9月17日下午,在学校上课的杨辉被警方带走。
警方在后来的通报中称,杨辉在微博、QQ空间发布虚假信息煽动民众*行游**。
“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已构成犯罪,16岁的杨辉因此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人心惶惶:“转发*党**”只看不转
当看到新闻,得知真的有人因发帖转发过五百次而被刑拘后。

一些长期活跃于各大网站论坛,喜爱频发微博的一些网友不免人心惶惶起来。
“转发会不会被判刑”“怎么才能得知哪条是虚假消息”“如果误转虚假消息该怎么办” 等一系列疑虑成为了许多网友的心头病。
平时非常喜欢在论坛、百度贴吧发帖的林恒最近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他平时混迹的各大论坛。
作为普通上班族的林恒来说,闲暇之余“泡”在各大论坛。
时不时发发帖与志同道合的网友一起讨论时下的新闻、社会现象,成为了林恒业余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
以前在论坛发帖,林恒网名为“犀利的火枪”,就是以言语犀利幽默而博得许多网友前来顶帖留言。

虽然平时在单位少言寡语,但置身于网络的世界,林恒仿佛变成了另一个能说会道的自己。
在论坛里高谈阔论、无所不说。
在林恒看来,网络论坛是一个言论高度自由的空间,因此自己想什么说什么从来都未有遮掩。
用他自己的话说,其中也不乏一些“*动反**”言论。
然而当得知发帖转发过五百次就可刑拘的消息时,林恒赶紧登陆了自己在各大网络论坛的账号。
翻看自己以前发过的帖子,是否有言语不妥当之处。
虽然林恒也会自嘲有些过度紧张,但是在某些论坛能够删除的帖子,林恒还是主动删除了,即便有些帖子主题并无不恰当之处。
一度在网络非常活跃的林恒因此决定退出“江湖”,从此不再混迹于各大论坛。

相对于林恒来说,一些热衷于微博的网友们似乎处境更加“危险”。
作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微博控的佳佳来说,微博成为了她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记事本”。
早上起来要发一条微博,上班迟到要发一条微博,中午吃什么饭必须发微博,晚上回家做什么更是要发微博。
每天“手机不离手,微博不下线”就是佳佳生活的最真实写照。
热衷于刷微博,自然会被微博上一些网友的言论所吸引,因此去转发评论。
而佳佳万万没想到,自己也差点成为了“转发五百次”可被刑拘中的一员。
前段时间,就在王菲和李亚鹏宣布离婚的当天,有消息灵通的网友拍到了他们二人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照片,遂在微博中公布了二人离婚的消息。
作为“菲迷”的佳佳在看到这一则微博后,非常伤感,随手转发了该网友的微博并十分伤感的写下了 “王菲和李亚鹏都离婚了,我们还能相信爱情吗?” 的评论。

然而佳佳转发了这条微博不久后,数以万计的转发量让她转发的这则网友的原微博就登上了微博的搜索排行榜。
同时有许多王菲和李亚鹏的粉丝也再次转发了佳佳的微博,有的人言语中肯,建议佳佳将这种还没有落实的微博删除。
有的人言语恶毒,谩骂佳佳诅咒王菲婚姻不幸福。
还有的网友言语调侃,什么都不说,只是淡淡的来一句: “帮忙转发至五百次”。
伴随着每分钟数以几十记的转发量,佳佳一下子就慌了,没想到自己的微博有一天也能这么“火”。
最终佳佳还是及时删除了那条微博,虽然佳佳现在想起来会觉得好笑,自己居然被微博的高转发量吓到了。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的力量的确可怕并且强大。
此后,佳佳便在微博中成为了乖乖的“转发*党**”。

看到有趣的微博只转发,却再也不敢妄加评论了。
*制抵**谣言:还网络清新环境
虽然对于“谣言转发五百次可刑拘”这一规定,敬畏者有之,调侃者有之,漠视者有之。
但不可否认的是,*制抵**网络谣言已经迫在眉睫。
网络谣言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缘于人们的好奇心,对未知事情的一种探求。
有的网民没有责任心,乱发信息、造谣生事,以此来博取人们的眼球。
加上一些网民没有“主心骨”,盲目跟风,谣言就这样蔓延开来。
但我们都说谣言止于智者。
为了更好的*制抵**网络谣言,就需要我们增强判断力。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自己才是信息的“把关者”。
看到拿不准的信息时,最好先求证,不盲目追随,不轻易转发,要学会思考和判断。
多点大局意识和理性思维,自觉保持网络舆论空间和纯净。
拒绝网络谣言,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也是守卫社会的集体利益。
谣言只会造就受害者,没人会真正受益。
作为理性、成熟的公民,有一颗希望社会蒸蒸日上的心,也希望通过微博问政、舆论监督促进社会的进步。
一方面要有一定的道德操守,不造谣、不传谣;另一方面还要懂得利用自己的知识驳斥谣言、消灭谣言。
当谣言的传播涉及到权益侵害时,它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自己做起,自觉*制抵**各种谣言,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