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治通信期刊《客户经营》
运营商的信用购是指用户在运营商购买终端设备或服务时,可以选择以信用方式支付。具体来说,用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信用资质,并经过运营商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获得一定额度的信用购物额度,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先享受设备或服务,然后再根据约定分期偿还。这种方式可以方便用户购买终端设备或服务,特别是对于一些较大笔的消费,可以减轻用户的负担,同时也可以提高运营商的客户黏性和收益。
运营商未来最核心的竞争优势必然源自于服务和用户体验,因此,营销推广方式也要尽可能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首先, 运营商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应尽可能让客户获得充分的知情权。 不管是套餐内容、折扣优惠,还是促销奖品领取附加条件等,运营商都应该事先告知用户,并确保用户清楚优惠内容,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办理,否则,通过虚假宣传或是隐瞒关键信息来“套路”用户,事后必然会对运营商开展用户维系和企业形象带来不利的影响。
其次, 运营商实物礼包营销应做到合规合法。 礼包优惠应尽可能选择与通信行业相关性强的终端或者产品进行包装搭配,如此一方面能拉动用户增长,另一方面也能对后续通信业务的量收增长带来一定帮助,这才是一举多赢的选择。
最后, 运营商通过线上渠道进行营销推广时应做到不过分夸大吹嘘,内容宣传应该清楚有效。 通过直播平台、视频号或者其他平台推广运营商产品时,应该将套餐内容中月费、流量、通话时长、权益、折扣优惠等相关信息表述清楚,让用户能够清楚明了,不至于产生怀疑和误解,如此才能不断提升用户发展质量和满意度。
“信用购”的出发点是,电信运营商给予签订长期合约用户一定的终端购买补贴,这是全球流行的做法,也是运营商和用户“双赢”的做法。
信用购营销不是消费*款贷**,但是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电信运营商也未能建立自己的信用体系,通过第三服务构建完整的服务,保障各方利益,这是一个不错的做法。但是在现实营销过程中,因营销过程把控的问题,讲解不清楚,客户不理解,淡化金融担保等原因,导致目前运营商的信用购业务成为众矢之的。然而,从新型消费体系的发展情况来看,信用购营销活动没有错,错的是营销质量的渠道控制导致。通过近期客户投诉问题的反馈,将是信用购转型发展的新契机。
——本文节选自资治通信期刊《客户经营》第112期-【最佳】栏目
——作者:资治通信特邀营销专家 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