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患者投诉能不能和患者和解 (门诊病人就诊纠纷多久后投诉无效)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网络大数据的发展,网络平台已成为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现如今,互联网+医疗已进入发展快车道。因为信息的传输,极大的方便了大家生活需求,生活中仿佛处处都需要网络大数据平台的支撑,如果没有网络交流,大家总感觉缺点啥似的。

当下医疗行业线上问诊服务逐渐被大家广泛运用和接受,该服务可以省去医院的路程和到医院后排队挂号、各类重复检查化验等繁琐项目,给广大患者省去了宝贵时间,尤其是一些中老年行动不便的患者和一些慢性病、“*毛老**病”或者临时在家中偶感一些像头疼脑热等“小毛病”时,线上问诊成为广大患者的选择。但随着这种线上问诊服务模式的普遍广泛使用,有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就动起了“歪脑筋”看到了牟取不义之财的“商机”。这些不法分子装扮成各大医院的知名医生,虚情假意地为患者提供所谓专业的网上医疗问诊服务。这种行为不但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伤害,而且构成严重的违法犯罪。近年来,警方为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维护广大患者和家属利益,在追踪侦破这类案件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电子数据信息证据可谓帮了大忙!下面小编就以例为证。

患者发生投诉纠纷的处置流程,医生在门诊遇到维权的患者怎么办

案例1:

年初,女患者翁某因眼睛莫名流泪和视线模糊,到某健康咨询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咨询,她输入了“眼部干涩、有异物感、经常流泪”等症状后,网络平台“医生”称其患上了“干燥综合征”,服用蜂胶可以大幅缓解症状。平台显示,接受咨询并提供此方案的,是某某三甲医院一位知名医生。翁某心想,专家推荐的产品肯定没问题,于是便花了300多元在其平台“购物袋”上购买了一盒蜂胶软胶囊,可服用一周后眼睛的症状并没有改善效果。最近,翁女士看到有媒体报道称该咨询服务平台冒用医生名义在线上提供健康咨询,才意识到自己被坑了。于是,翁女士拿着起诉书和与该平台的往来电子证据及汇款电子凭证等证据,将该平台告到当地法院。

法官认为,涉案平台未经法人单位授权使用其单位名称、医生的姓名、照片及职称在网站上发布问诊答复内容,这不但侵害了法人单位的名誉权,医生的姓名权、名誉权。并且也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等,责令该平台停止所有侵权行为。还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原告所购物品钱款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例2:

被告人胡某与张某、何某成立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冒充主任医生和祖传中医身份,使用“设计”好的骗话术,以网络平台推广方式,添加不特定人员为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聊天问诊、开方治病、声称量体裁衣单人单方、单独熬制,当患者有疑问时,他们将事先准备好的虚假的看诊图片、视频及主任医生、医师资格证等发送给不明真相的患者,诱骗患者以每个疗程600至75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风热咳嗽贴”、“风寒咳嗽贴”、“食积贴”等所谓“独家秘方”的成品,骗取患者钱款。患者用后,毫无任何治疗效果。事发后,根据提供的张某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账单明细统计,自2020年6月至11月低于2000元以下金额收款合计354235.49元。

最终,当地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胡某与同案犯共同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354235.49元。

那么,当事人如在网上问诊遭遇“假医生”该如何维权?

上述案例中的欺骗侵权和蓄意诈骗案是较典型概率性的案例。一般患者缺乏网上就医经验的,往往因为病情着急就医,而来不及查询或者调查,随意在网上浏览器或者到其他就医平台进行咨询,这就给部分患者带了一定的被骗的风险,一般而言在正规的网站上进行问询,能直接查询到此医生的权威信息,但这也不妨碍不正当的植入广告的宣传,当患者就医咨询被骗时,该如何有效维权呢?小编以为,要留存好完整的电子数据信息证据,如某医疗平台的网页IP、与网页客服的聊天记录,当事人被骗时的转账记录、电子支付凭证或者通话记录等,文中所举的案例,不可否认就是侵权人和犯罪嫌疑人的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账单明细,从这些关键信息调查到侵权和诈骗的具体金额。这些显而易见的电子证据相信您都能够明白,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存证据!保存好后,就是第一时间报警或上诉到消协和法院,为自己的利益维权。

写在最后

在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您要不断提高自己上网的甄别能力,特别是网上购物、网络平台寻医问诊时,要保持清醒理智,擦亮双眼,不要盲目轻信网络上所谓的“专家、神医”,就算要在网上购买保健品都要认准“蓝帽子”标记,认真阅读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与此同时,相关医疗网上监督机关也要查处这类假冒医疗平台,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