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真没法管,一放学回家,抓着手机就不放,叫做作业,还要大吵一架”
“晚上,叫睡觉,眼睛都不离开手机”
“我孩子眼睛度数又加深了”......身边不停有父母或爷奶抱怨,抱怨那些被手机网络游戏困住的孩子们。
网络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当中不可或缺,我们享受网络带来便利,同时也沉迷于网络带给我的便利,一些投机倒把的商人,就开始利用网络的便利,大肆掠夺财富,一些不好的、极端的东西也就出来了。
对于成年人来说,尚需要自制力来*制抵**网络上的诱惑;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种情况或许更严重,由于未成年人自制力不够强,缺乏课外趣味活动时间,又因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再加上现在很多父母不在身边,老年人因为年龄上和未成人有很大代沟,又不愿与家人沟通,生活中网络就成了他们流连忘返的地方。
特别是网络游戏,沉迷网络游戏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止是大人,未成人的沉迷危害性更大,比如:无底线蹭流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不良网络游戏、网络霸凌……网络平台上的一些机制和内容对未成年人形成了不良价值导向,甚至诱使未成年人做出违法行为。另外,一些短视频为追求噱头,搞怪扮丑、内容低俗,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了损害,奖励机制又容易令未成年人沉迷其中.......
总之危害相当大。首先,影响身体健康:视力下降,体能下降,饮食无规律导致消化系统疾病等;其次,影响心理和精神健康:情绪萎靡,精神不振,自控力下降,对事物缺乏兴趣等;还有就是影响价值观:接触到*力暴**、恐怖等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不好影响。
国家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一直非常重视,为解决沉迷网络游戏、网络视频问题,解救那些“困在手机里”的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了整整一章来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也对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从各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要求网络产品的运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要求时间管理上,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在消费管理方面,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给游戏充值的不具有法律效力,需经父母或监护人代理、同意,否则可以要求退款。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充值的游戏金额较大,与其年龄、智力水平、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不相匹配的,且未得到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及追认的,则家长和监护人可请求退款。
尽管国家出台了那么多的防范措施,可是沉迷网络的现象也不见减少,社会现象频发,父母们依然焦头烂额,可见,预防沉迷网络是一项大工程,不止需要国家的支持,也需要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方面,政府要始终把防沉迷作为游戏管理的重中之重,加大对黑网吧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防沉迷管理的制度,扎实推进防沉迷工作;
另一方面,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需要广大家长、老师更好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切实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不仅要求加强关爱陪护和约束规范,而且要引导孩子们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用网习惯。
最后,3月16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其中关于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有一个重要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国家网络之治正在打造互联网的朗朗晴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无论是国家也好,家庭也好,社会也好,为给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让网络内容更适合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让青少年安全上网、放心上网,是需要我们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