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梭菌侵入人体伤口并生长繁殖、产生毒素所引起的一种以肌肉强直性收缩和阵发性痉挛为特征的急性特异性感染;
2、常继发于各种创伤后,亦可发生于不洁条件下分娩的产妇和新生儿。
二、病因
1、致病菌为破伤风梭菌,是革兰氏阳性厌氧性芽胞梭菌;
2、平时存在于人畜的肠道内,随粪便排出体外,以芽胞状态分布于自然界,广泛存在于灰尘、粪便和土壤中;
3、破伤风梭菌不能侵入正常皮肤和黏膜,一旦发生开放性损伤,可通过伤口直接侵入人体发生感染;
4、尤其是伤口窄而深、局部缺血、异物存留、组织坏死、填塞过紧、引流不畅或同时混有其他需氧菌感染等导致伤口缺氧,当机体抵抗力低下时,更利于破伤风的发生。
三、病理生理
1、在伤口缺氧环境中,破伤风梭菌迅速繁殖并产生大量毒素,主要致病因素为外毒素(痉挛毒素和溶血毒素)。
2、痉挛毒素与神经组织有特殊亲和力,可经血液循环和淋巴系统作用于脊髓前角细胞和脑干运动神经核,抑制突触释放抑制性传递介质。运动神经元因失去中枢抑制而兴奋性增强,致使随意肌紧张与痉挛;同时可阻断脊髓对交感神经的抑制,导致交感神经过度兴奋,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体温升高、大汗等症状。
3、溶血毒素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和心肌损害。
四、临床表现
根据临床表现分为潜伏期、前驱期和发作期3期。
1、潜伏期
(1)、通常为7~8日,最短24小时,最长可达数月;
(2)、潜伏期越短,预后越差;
(3)、新生儿破伤风常在断脐后7日左右发病,故俗称“七日风”。
2、前驱期
(1)、表现为乏力、头晕、头痛、咀嚼无力、张口不便、烦躁不安、打呵欠,局部肌肉发紧、酸痛、反射亢进等;
(2)、以张口不便为主要特征。
3、发作期
(1)、典型症状是在肌肉紧张性收缩(肌强直、发硬)的基础上,呈阵发性强烈痉挛,通常最先受影响的肌群是咀嚼肌,出现咀嚼不便、张口困难,甚至牙关紧闭;
(2)、病情进一步加重,依次影响面肌、颈项肌、背腹肌、四肢肌、隔肌和肋间肌,病人可出现苦笑面容、颈项强直、角弓反张、屈膝、弯肘、半握拳等痉挛状态;

苦笑面容

角弓反张
(3)、呼吸肌和膈肌受影响时表现为呼吸困难,甚至呼吸暂停;
(4)、在肌肉紧张性收缩的基础上,任何轻微的刺激,如光线、声音、接触、饮水等,均可诱发全身肌群强烈的阵发性痉挛;
(5)、发作时,病人口吐白沫、大汗淋漓、呼吸急促、口唇发绀、流涎、牙关紧闭、磨牙、头颈频频后仰,手足抽搐不止;
(6)、每次发作持续数秒或数分钟不等,间歇时间长短不一;
(7)、发作时病人意识清楚,十分痛苦;
(8)、强烈肌痉挛可致肌肉断裂,甚至骨折;
(9)、膀胱括约肌痉挛可引起尿潴留;
(10)、持续呼吸肌群和隔肌痉挛可致呼吸骤停,甚至窒息;
(11)、肌痉挛及大量出汗可导致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严重者可发生心力衰竭;
(12)、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为窒息、心力衰竭或肺部感染。
(13)、病程一般为3~4周,自第2周起症状缓解,肌紧张和反射亢进可持续一段时间。
五、辅助检查
1、实验室检査很难诊断破伤风;
2、合并化脓菌感染者可有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比值增高。
六、处理原则
1、消除毒素来源
(1)、有伤口者,需在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后,进行彻底清创;
(2)、清除伤口的异物、坏死组织或脓液,敞开伤口充分引流,并用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
2、中和游离毒素
(1)、早期使用破伤风抗毒素(TAT ),常规用量2万~ 5 万U,肌内注射或加入 5 %葡萄糖溶液500~10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剂量不宜过大,用药前应作皮内过敏试验,以免引起过敏反应或血清病;
(2)、破伤风免疫球蛋白(TIG)早期应用有效,用法为3000~6000U肌内注射,一般只用1次。
3、控制和解除肌痉挛
(1)、是治疗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使病人镇静,降低其对外界刺激的敏感性,控制或减轻痉挛;
(2)、可根据病情交替使用镇静、解痉药物:
①、10%水合氯醛20~40 ml ,口服或灌肠;
②、苯巴比妥钠0.1~0.2g,肌内注射;
③、*西泮地**10 mg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1次/日;
④、病情较重者,可用冬眠1号合剂(由氯丙嗪、*丙嗪异**各50 mg ,哌替啶100 mg 加入 5 %葡萄糖250 ml 配成)静脉缓慢滴入,但低血容量时忌用;
⑤、痉挛发作频繁不易控制者,可静脉缓慢注射硫喷妥钠,每次0.25~0.5g,但要警惕发生喉头痉挛和呼吸抑制,用于已作气管切开者比较安全。
4、防治并发症 是降低破伤风病人病死率的重要措施。
(1)、肺部并发症:
①、对于抽搐频繁,药物不易控制的严重病人,尽早行气管切开术、吸痰,必要时行呼吸机辅助呼吸,做好呼吸道管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发生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
②、已发生肺部感染者,根据菌种选用抗生素。
(2)、水、电解质紊乱:及时补充水电解质;
(3)、营养不良:加强营养支持,必要时输注血浆、人血白蛋白或新鲜全血;
(4)、继发感染:
①、青霉素80万~100万 U ,肌内注射,每4~6小时1次,或大剂量静脉滴注;
②、甲硝唑25g/ d ,分次口服或静脉滴注,持续7~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