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健全破产审判机制:13家企业“涅槃重生” 化解债权逾117亿元

东南网4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叶伏国)帮助13家企业摆脱困境重返市场,化解近债权逾117亿元,安置分流职工563人,偿还职工债权1400余万元,200余家缺乏市场前景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这是2018年以来,宁德法院破产审判的“成绩单”。

“破产审判是一项综合工作,涉及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职工等多方主体。”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世平介绍,办理破产案件涉及破产费用保障、职工安置、税收优惠、重整融资、企业征信修复、打击逃废债等系列问题,仅靠法院的力量难以有效推进需要司法、行政,包括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

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1年12月9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和市法院根据府院联席会议成果,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目标、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以及职责分工,形成了以市法院和市金融办为共同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联动事项分别参与的“2+X”府院联动机制。

同时,2022年以来,宁德市法院先后与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德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市场主体注销、管理人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和征信业务、破产司法协作等方面建立便利化工作机制。

霞浦县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就是宁德法院在破产审判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典型案例。

霞浦县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2022年,其因融资、违约金、施工等问题产生大量债务,资金链断裂,导致其开发建设的某楼盘烂尾数年,无法向数百户购房户交付房产,企业信用全面受损,地方政府亦面临巨大的维稳压力。

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当地政府部门成立了清算组向宁德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北方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宁德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结合企业现状,采用“自救式重整”模式,打开公司重整工作局面。目前,该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房地产续建工作稳步推进,购房户交房可期。

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宁德两级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团队办理破产案件,建立专业化的破产审判队伍;市法院制定《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工作指引(试行)》等各类文件,推进破产审判制度化与规范化;通过扩充管理人队伍、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优化管理人选任和管理、设立破产援助专项基金等方式,大力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通过及时公开破产案件信息、推行网拍方式处置破产财产等方式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吴世平表示,下一步,宁德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制度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的司法效能,推进府院联动,优化办理破产外部环境,抓好制度建设,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健全监督机制,推动管理人协会行业自治,持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贡献司法力量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