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上班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工资为个人转账,仅凭几份费用报销单确认劳动关系,一裁终局支持涉案第三人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补偿金共计三万元。
给大家分享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关于没有异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当然,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劳动关系一定要明确,因为没有劳动合同。首先你得要证明你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今天这个案件这方面就是存在重大异议,官司为什么最终还是能赢的?有一点很重要。

这个老老王在这个单位上班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工资为个人转,但是a就凭几分费用报销单确认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裁终局,支持涉嫌立案的第三轮主体。像老王,也就是本案的当事人支付双倍工资,补偿金等等,共计将近三万元。
这个案件也是在虎哥的帮助下打赢的,金额不算太大,不到三万块钱,劳动仲裁一裁终局。这个案件难就难在劳动关系比较混乱,难以认定老王入职公司工作两个月,这个期间在b公司经常报销应工作之处的款项,他手上有很多的原始单曲,仅仅两个月期间ab公司都没有给老王发过工资,社保更没有缴纳。

老王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就是聊天记录,但说实话单纯这些证据不是铁证,劳动者很容易输的。

最后老王的离职原因是因为什么?是因为老王与公司的负责人矛盾冲突比较激烈了,负责人口头让他滚,一气之下申请劳动仲裁维持权。当然这个公司让他滚之前工资给他全部结清了,一个月一万八千块钱,工作了两个月,给了他三万六千块钱的工资。
这个工资是一个公司负责人个人转账给他的。老王拿到了工资以后就a 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因为他一直在a公司上班的,将b公司作为第三人,一起给搞了主张未欠劳动活动的双倍工资,补偿金共计三万元左右。老王在职期间向逼公司多次报销因工支出的款项相应的单据成为关键的证据。ab公司也被认定为是关联公司。

所以劳动总裁认为,老王与b公司存在实施劳动关系涉案第三人,逼公司应当向老王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金等等,共计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