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一个当律师的朋友说起一个香港很著名的碎尸案——九龙西酷刑案,案件发生在很多年前了,手段极其残忍,写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

樊某是香港某夜总会的一名公关小姐,曾在1997年因为其祖母筹措医药费,偷取其皮条客陈文乐的数千元港币,陈文乐命令其“马仔”梁胜祖和梁伟伦向女受害人樊某进行*债追**。
樊某为还清欠款,怀孕后仍然未停止接客。可不料陈文乐等三人将欠款不断提高,樊某无力偿还开始逃避,此举惹怒了三人。1999年的3月17日,梁胜祖和梁伟伦两人将被害人樊某从葵涌丽瑶邨富摇楼接走,囚禁在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屋内。

三名案犯用木板*锁封**住了该屋内的玻璃窗,在屋内其对被害人樊某进行了一系列的质问和殴打,连续踢击受害人50多次,把滚烫的热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并在其伤口上涂抹辣椒油,还逼迫被害人喝尿和吃粪便。之后其三人把烧熔的塑料吸管滴在樊某的大腿上,并迫令其发笑,在樊某神志不清之时,三人便挑起其伤口上的焦疤。三人用电线捆住被害人双手多时,又不停殴打她的双手。
多天之后,受害人樊某终于支撑不住,案犯三人一度用打火机灼烧她的脚部,迫其移动身躯,并强行将*毒冰**塞入受害人口中,极其血腥恶毒。被害人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折磨死樊某之后,案犯三人决定将其肢解,他们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用电锯锯开其骨骼,将内脏挖出,将死者的尸体在浴室中用焯水烫熟,案发地的排水渠里发现肉末已经类似牙齿状物体。当时梁胜组的女友阿芳也在,亲眼目睹,更为变态的是,在烹煮头颅的时候,陈文乐还命令阿芳在锅里下面条吃。
是的,他们真的吃下去了!
据阿芳回忆,在烹煮过程中。陈文乐还从锅内拿出樊某的头颅,一边将头发扯出, 一边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粤语)
梁胜祖和梁伟伦在行凶过程中,由于尸体发臭和过程太过血腥恶心,自己开始呕吐,后交于陈文乐分尸,陈文乐将其他尸块弃置于垃圾站,把死者的头颅放水炉中烹煮,并将一个美人鱼状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棉花,将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事后,陈文乐等人将死者剩余熟肉喂狗,随后散去。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的一名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后来用摄影机录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已经被洗掉。附近邻居多次闻到强烈恶臭味,报警求助,警方却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深入调查。
案发一个月后,阿芳不断做梦,说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反复做同一个梦,她不堪重负。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全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警区一队探员,在阿芳的带领下来到案发现场。当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面而来;开灯后,渗出血水的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法医打开满步尸虫洋娃娃,发现里面装着一个被煮熟的头骨。
警方收集证据后,随即开始追捕案犯,并成功将三名案犯抓捕归案。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高等法院开审,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1大多数裁定案件三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法官判处3人终身监禁。